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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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院内,不新增用地。中医医院坐落于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115号。其用地西侧为南关大街,北侧为宝坻信用联社和宝坻区工会,东侧为华苑北区,南侧为华苑东区。占地面积15885.2m2。本项目拆除建筑面积500m2(包括药库300m2,配电室200m2),新建建筑面积 9608.04 m2(包括6~7层住院楼9543.04m2,单层泵房65 m2),本项目建成后,中医医院的病床数量由原有的100张增加到260张。
2.选址规划符合性及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宝坻中医医院院内。中医医院坐落于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115号。医院用地西侧为南关大街,北侧为宝坻信用联社和宝坻区工会,东侧为华苑北区,南侧为华苑东区。根据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所处位置为医院用地区域。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大的工厂及较大的工业噪声污染源,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各厂界夜间或者昼夜有超标现象。综上所述,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选址外部基础配套设施良好,周边建筑环境及社会环境适宜,建设用地权属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加上中医医院对原有地上物使用充分、合理,故选址基本可行。
3.工程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本项目拟采用燃气锅炉替代现状的燃煤锅炉作为过渡季热源和洗衣房等的热水热源。本项目使用1台1.5t/h燃气锅炉为洗衣房等设施和医院过渡季采暖提供热水,锅炉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NO21419kg、SO2485.2kg、烟尘232.6kg。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从天津市各区监测站对天津市各燃气锅炉排放废气(燃料均使用天然气)监测结果来看,燃气锅炉产生的尾气均可达标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食堂
中医医院扩建后依然依托现有食堂为员工服务。食堂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专用烟道排放。经过处理达标后的少量油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设计考虑了医院的实际情况、北方的气候原因和敏感点问题,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并使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氯气的方式去除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气体。所有的设备均置于构筑物内,水池位于地下且加盖板密闭,再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柴油发电机
本项目拟增加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电力供应的备用电源,设置在发电机房内。中医医院所在区域供电能力充足,柴油发电机使用几率较小,只有在发生电力供应故障的非正常情况下才会启用,使用时间较短,且燃用轻柴油,燃油废气中污染物量较少,预计燃油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空气污染。
(2)废水
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污水采取隔油预处理、病区污水经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宝坻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等,它们的声级为65~95dB(A)。在选用噪声源强在75dB(A)以下的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量在20dB(A)以上的情况下,水泵房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并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值较小,对华苑北区住宅楼的昼夜噪声叠加值为51.8/48.5dB(A);随华苑东区住宅楼的昼夜噪声叠加值为51.7/48.4dB(A);水泵房不会对本项目及附近的噪声产生明显的影响,环境噪声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由工程分析可知,中医医院改造后医疗废物总产生量为56.94t/a,新增产生量约35.04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2t/a,新增量为0;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产生量为3t/a,新增量为3t/a;药渣的产生量为8t/a,新增量为2t/a。本项目医疗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市容部门统一清运,中药渣外卖处置。
4.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
本项目拟拆除原燃煤锅炉,以燃气锅炉替代,并采用集中供暖方式采暖。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d,扩建后将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以满足污水处理的要求。
(3)噪声治理
建设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机房采用吸声消声材料处理,包括采用双层墙夹吸音材料、双道门等。本项目仅新增一个水泵房,噪声经降噪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是可行的。
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本项目废水排放口需根据该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建设和管理。通过对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能够促进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工作。
(4)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不新增医护人员,医护人员产生的活垃圾量约为162t/a,新增量为0t/a。由宝坻区市容部门统一清运。
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和中医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新增量为35.04t/a,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中医医院制造中药产生一定量的药渣,产生量约为8t/a,药渣外卖。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清洁生产水平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社会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明显,符合城市规划,在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来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办公地点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年9月24日~2009年10月15日)。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年9月24日~2009年10月15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地址: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115号
联系人:王庆成
联系电话:13920099380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系人:王辉
邮箱:wanghuieia@126.com
电话:022-23051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