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最新文件

环评管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正文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湾B、E地块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湾B、E地块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由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湾(原名海河水上运动世界),选址于北至新围堤道(光华桥)、东至海河中心线、南至大沽南路与洪泽东路、西至南北大街的范围内,总建筑面积达89.7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0亿元,是一座以群众体育运动为主要功能,集娱乐、休闲、体育、健身、旅游、餐饮诸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群。
本项目属于天津湾的B、E地块子项目,总投资约14.74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东至海河,南至古海道,西至南北大街,北至小围堤道,总建筑面积约243570平方米。B地段主要建设滨河景观住宅和高档公寓及休闲风情商业设施;E地段将利用临接海河的地理优势,建设休闲特质的滨河绿化园林景观,同时建设俱乐部和高端商务会所。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湾B、E地块项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属住宅区开发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餐饮含油污水,给水水泵等配套公用设施设备噪声,生活垃圾等污染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工地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金属彩板围挡;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然后用于厂区内保留树木的绿化。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车库汽车尾气经排烟竖井排至大气中,其排气口结合景观布置。排烟竖井周围种植常绿树、乔木、绿篱、灌木、花带、草坪等,利用植被对汽车尾气进行吸收和阻隔。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以保证出水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北仓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本项目需安装中水管道,引入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提供的中水,用于绿化、景观和冲厕。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2)场区及地下停车场机动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路拱,控制车速降低噪声。
(3)商铺内购物和播放音乐产生的娱乐噪声按照环发[1999]210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使用期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回收系统,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区内生活垃圾送至垃圾转运站暂存,交由市容部门及时清运。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收集,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环境;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收集的方式,应在垃圾收集容器中内置垃圾袋,通过保洁员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式清运。搞好垃圾转运站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消毒。
3.2.5场区绿化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场区绿地率达到47%以上。场区沿区外交通干道设置不低于5m的绿化带,沿区内道路种植行道树。区域中央开辟一定面积的绿化广场,广场内设置草坪、灌木丛、花坛、建筑小品、喷泉等景观设施。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湾B、E地块项目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住宅区开发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内,已办理完土地征用手续,故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滨海新区的整体规划。同时建设地块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总体选址可行。本项目建设改善了当地城市人文景观,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和建议,可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湾B、E地块项目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http://www.tjhb.gov.cn/pj5-13/infoPublishList.asp(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页)。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年3月23日~2009年4月3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年3月23日~2009年4月3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内
邮箱:taiz@163.com 邮编:300457 电话:13920251203,
传真:66208638 联系人:李春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箱:mibhack@sina.com, 邮编:300191,电话:022-23051556,
传真:020-23051740, 联系人:刘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87671908  022-87671907
传真:022-87671908
联系E-mail:tjeiac@tjeiac.com
ICP备案号:津ICP备0800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