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城厢1号地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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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中新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香港中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属于外商独资性质的企业。该公司是中新集团为开发建设天津老城厢地区而成立的7个子公司之一,主要负责开发、建设天津老城厢1号地项目。工程选址于南开区凤秀路与城厢中路之间、北马路以南,选址紧邻天津鼓楼商贸区和大胡同商贸区。本项目拟建设成为11幢高层住宅(23~33层)和1幢写字楼(20层、3层以下为经营性裙房)以及附属停车场等设施在内的高档住宅小区。另外,在地块西南角预留出4700m2的市政设施用地,规划建设35kV变电站、医院、燃气服务中心、供水修理所等。医院、35kV变电站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由其它投资主体来完成,需要单独立项并且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因此本评价只提出避免对1号地内住宅造成不利影响的相关要求,不对这些市政设施进行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
老城厢1号地占地面积55423.4m2,地上总建筑面积2013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34497.4m2,总投资约13亿元人民币。选址区域以前为老城厢地区商业、学校、居住混杂区,随着老城厢整体开发、改造已经完成拆迁工作,目前用地范围内为平整空地。本项目拟于2009年底开始建设,预计在2010年6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主要措施
(1)施工扬尘
由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受到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为了降低施工区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津人发[2002]19号《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防尘措施,重点是采取硬化场地、及时清扫渣土、科学设置施工场地围挡、喷水抑尘等。
(2)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尤其是控制夜间施工行为。
(3)废水、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等。生活废水可以就近排入市政管网、含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工地内临时厕所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立建筑垃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有效苫盖,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a、燃气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住宅居民炊事燃用天然气,年天然气总用量约33万m3。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住宅燃气废气分散排放,产生量较小并且能够及时得到扩散,对于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b、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地下车库通风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地下车库冲洗废水也需要进行隔油、沉淀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预计排放口混合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入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拟在建筑内安装中水利用设施,待该地区市政中水系统建成后,即可引入中水用于绿化、冲厕等。
(3)声环境
a、设备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包括换热站、水泵房内水泵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地下车库送风、排风所用风机产生的噪声以及经营性公建空调室外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根据同类设备运行资料可知,上述室内设备若减振措施不到位,则将导致附近楼层产生共振现象,从而造成二次噪声,影响楼内居民正常生活。因此建设单位设计上应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风机、水泵等设备,同时对强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加装防振软垫等措施。另外,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等都做隔声处理。通过采取上述噪声、振动的防治措施,预计各地下层设备机房的隔声量不会低于30 dB(A),各设备间外放噪声低于50 dB(A)。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室外设备主要为公建楼空调室外机组,运行时噪声源强约70~75 dB(A)。空调室外机组应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并安装减振底座、管路采用软连接,同时合理设计其安装位置,以远离本项目住宅楼。若因工程设计或者建筑外观的需要,室外机组必须设立在楼东侧时,可采取安装具有隔声功能的广告牌、声屏障进行治理。
b、汽车噪声
运营期停车场汽车出入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由于本项目主要停放的是小型车辆,产生的噪声源强不会超过75 dB(A);另外车辆进出小区一般在早晨、下午的上下班期间,并且在小区内为低速行驶,因此正常情况下汽车噪声不会对住宅楼内居民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小区管理部门应对停车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尤其在夜间应禁止随意鸣放喇叭。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各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废包装、纸张等可回收外卖,含水份较多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当地市容部门负责及时清运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以及南开区的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治理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限度。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以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4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新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554;传真:23051554
联系人:薛宝永
电子邮箱:xuebaoyong@126.com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0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