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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兰集团公司(王兰庄村民委员会)津兰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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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王兰庄村委会、津兰集团公司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在卫津南路东侧筹建“天津津兰国际商贸中心”(简称“商贸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RMB),本项目建设拟分二期完成,一期拟在卫津南路东侧规划建设约25.6万平米,总占地面积92752.8万平米。整个项目的商业业态是一种复合式商业业态组合,一期的商业业态为家俱、家居、建材及相关配套的专业的市场。本评价仅对改公司一期项目进行评价。本项目预计在2010年初开始施工,至2012年12月竣工。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1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和工程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来自车库汽车尾气。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来自员工及顾客生活污水。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来自室内设备噪声和室外设备噪声。室内设备包括地下层内给水加压水泵房、送风机、排风机和楼顶冷却塔。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本项目员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2.2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津人发[2002]19号《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环保局蓝天工程有关要求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要求,将施工扬尘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室内停车场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CO、TCH。两处室内车库通风换气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车库排气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要求。建设单位应保证车库通风换气良好,排气口高度满足设计规范、排口避开人流密集区域。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排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
室内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设备,各管路优先采用软连接并在各设备底座加装减振软垫,并封闭窗口、安装隔声门,在屋顶及四壁内贴吸声材料;
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袋装收集,每日由市容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可回收的废包装、纸板、金属罐等单独收集,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3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为建设单位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根据天津市规划局西青区规划分局下发的规地字[2008]0496号《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选址用地规划性质为“商贸中心、商业用地”,与本项目功能规划相一致。本项目选址处东侧为卫津南路,交通便利、符合地区规划,外环境基本适宜。运营期产生污水进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采取必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当地整体景观建设。因此本项目在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入驻商家进驻前单独履行环保手续,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4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兰集团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23928008
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朱志军
联系电话及传真:23051553
电子邮箱:hb200412@126.com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提交书面意见。索取报告书简本请到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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