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高精度大型传动齿轮及变速箱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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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高精度大型传动齿轮及变速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项目概况
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是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拟选址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工业园内实施“高精度大型传动齿轮及变速箱项目”,该公司建成后以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用于风力发电、船舶、高速机车、大型矿用车辆(OHV)、冶金轧钢、矿山机械、海洋工程、航空、核电等领域的具有世界领先的质量水准的“高、精、尖”齿轮及变速箱产品,其目标是推动我国重型高精度齿轮的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减小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差距,实现重大装备的国产化。本项目建成后的建设纲领为年产齿轮及变速箱共计3000套。
2.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1 环境空气现状
该地区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西青区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为333天(93.5%)。
本项目环保目标处二甲苯环境现状监测一次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2.2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现状
本项目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45×104m3/d,目前每天平均进水量约24×104m3/d,尚有余量。外排水中各项污染物均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3 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选址处昼夜间噪声均值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该地块具有良好的声环境。
3.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3.1 废气
3.1.1渗碳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热处理部分,工件的加热、渗碳、淬火工序在可控气氛多用炉内一次完成,该炉采用电加热,温度达到900℃,炉内气氛为甲醇、丙烷气在炉内大部分分解生成CO、H2、CO2与通入炉内的氮气一起进行渗碳和碳氮互渗处理,经炉口通入天然气常明火嘴点燃炉内极少部分未分解的甲醇、丙烷气,最终大部分生成CO2、N2和H2O。上述气体经车间换气风扇外排。经核算,渗碳工序使用的甲醇、丙烷基本全部被分解,本评价不对其进行分析了。
但在工件进行淬火时产生油雾,建设单位在淬火槽口处设有油雾捕集设施,将淬火时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1.2涂装废气
在涂装工段喷漆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漆工序设备年时基数均为4560h,经物料衡算,喷漆工序二甲苯挥发量合计0.2kg/h,非甲烷总烃挥发量0.8 kg/h。
3.1.3酸洗废气
本项目需要对工件进行酸洗以检验其表面是否有裂痕等缺陷,酸洗使用低浓度盐酸及硝酸(使用浓度为2-4%),由于本项目所使用酸的浓度较低,根据《环境统计手册》(该手册中仅有酸浓度在10%以上时的蒸汽压)中酸雾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此过程产生的均为水蒸气,基本无酸雾产生,并且本项目仅在抽查产品质量时才进行酸洗,建设单位在不进行酸洗时将酸洗槽加盖密闭,从而避免酸雾的产生。
3.1.4抛丸工序
本项目所使用的喷丸机为全封闭式自动循环回收式喷丸机,该设备具备自动喷丸、自动循环、自动分选功能,可将分离出来的破碎丸料、氧化皮、粉尘等无用杂物自动进入该设备自带的布袋式除尘系统进行过滤(除尘效率可达到99.99%),净化后空气在车间内循环不外排。
3.1.5燃气锅炉燃气废气(装配车间)
本项目装配车间冬季采暖由一台新建的1.5t/h燃气锅炉提供,该燃气锅炉燃料选用天然气,耗气量198m3/h,经类比计算,燃气锅炉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量为0.02kg/h、SO2排放量为0.04 kg/h 、NOX排放量为0.38 kg/h,上述废气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3.1.6燃气锅炉燃气废气(齿轮精加工车间)
本项目在齿轮精加工车间内新建一台4t/h燃气锅炉为齿轮粗加工、齿轮精加工、箱体及热处理车间冬季采暖提供热源,该燃气锅炉燃料选用天然气,耗气量528m3/h,经类比计算,燃气锅炉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量为0.06kg/h、SO2排放量为0.12 kg/h 、NOX排放量为1.02 kg/h,上述废气经1根14m高的排气筒排放。
3.2 废水
3.2.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各车间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产生量2.28m3/d,主要污染物pH、SS、CODcr、BOD5、石油类。
3.2.2 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41.6m3/d,主要污染物SS、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等。
3.3 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设备、鼓、引风机、空压机、喷丸机、水泵等,单台设备噪声75~95dB(A)。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物产生量为170.4t/a,主要为机械加工车间产生的废铁屑、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及废机油;检验工序产生的废试剂;油漆工序产生的废纤维过滤棉、废漆桶;喷丸工序产生的废物(主要为尘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7t/a。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 施工扬尘
本项目位于西青区,常年风速约2.7m/s,施工扬尘将影响范围约200m,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不产生显著影响。建设单位遵照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交委《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场地防治扬尘暂行管理办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及本评价提出措施建议,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4.2 施工噪声
本项目在夜间禁止施工的前提条件下施工噪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减轻工程施工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但建设单位要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将施工噪声降至最低。
5.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5.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装配车间各工艺废气排气筒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故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各类工艺废气排气筒的设计高度可行,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2)经类比计算,装配车间燃气锅炉及齿轮精加工车间燃气锅炉排放的污染物均可达到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分别经1根14m及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在调漆、工件进出喷漆室等工序中有少量苯系物(含NMHC)产生,上述废气经油漆工序换气排出,其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采用面源模式计算后,全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厂界监控浓度。
(4)装配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在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最大落地浓度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上述污染因子占标率较小,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2 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建设单位将各生产车间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到指定容器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进行处理,不外排。厂内卫生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章节可知,厂内卫生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出水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
5.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噪声源采取独立减振基础,房屋隔声后,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叠加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
5.4 固体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分类暂存、防雨、防潮、防渗漏措施。各类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试剂、废油漆桶及废纤维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部门处理;废铁屑及喷丸废物交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及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方应在投产前与天津市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定固体废物接收协议。
6.清洁生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天津市的产业发展政策,生产的齿轮及变速箱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基本符合采用清洁能源和清洁原料、采用先进技术与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又减污的清洁生产要求。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全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合理的。其排放量为烟尘:0.2t/a,SO2:0.4t/a, CODcr:4.4t/a,氨氮:0.4t/a,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
8.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8.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8.1.1 淬火油雾
本项目在工件进行淬火时产生油雾,为减少油雾的排放,建设单位在淬火槽口处设有油雾捕集设施,将淬火时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8.1.2 采暖锅炉燃气废气
本项目装配车间冬季采暖由一台新建的1.5t/h燃气锅炉提供,齿轮粗加工、齿轮精加工、箱体及热处理车间冬季采暖由在齿轮精加工车间内新建一台4t/h燃气锅炉提供热源,上述燃气锅炉燃料均选用天然气,分别经一根18m及14m高排气筒排放。
8.1.3喷丸工序
本项目所使用的喷丸机为全封闭式自动循环回收式喷丸机,该设备具备自动喷丸、自动循环、自动分选功能,可将分离出来的破碎丸料、氧化皮、粉尘等无用杂物自动进入该设备自带的布袋式除尘系统进行过滤(除尘效率可达到99.99%),净化后空气在车间内循环,不外排。
8.1.4喷漆工序
本项目对工件喷漆采用干式喷漆室进行喷漆,干式喷漆室是一种采用折流板,滤网等干式过滤器过滤漆雾的设备,抽风方式为横向抽风,一般为死端式或台式。在通风机的作用下漆雾进入过滤器被粘附捕集,除去了漆雾的空气,经通风管,排至车间外。本项目设有两个喷漆室完成,每个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纤维过滤棉净化后分别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两个喷漆室烘分别设有一个烘干室,两个烘干室各设有一根15m高排气筒。
8.2 水污染防治对策
建设单位将各生产车间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到指定容器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进行处理,不外排。厂内卫生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章节可知, 厂内卫生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出水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
8.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厂内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设备、鼓、引风机、空压机、喷丸机、水泵等。首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控制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8.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了室内容器分类暂存、设置图形警示标志、防雨、容器架离地面等防潮措施,室内地面和积水沟做防渗漏处理、积水沟设排积水坑措施,建立档案制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全厂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9.公众参与
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和调查。二次网上公示及问卷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设持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的态度占100%,持反对意见的为0。
10.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0800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379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5%,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厂污水总排口规范化、废气排气设施(含排污口规范化)、喷漆室除漆雾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废弃物置场及绿化等。
11.环境监测
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应按照本报告建议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12.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12.1废水
根据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津环保监理[2007]57号文件《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厂废水总排放口要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排放口要规范化,要有明显标志等,并且只能建有一个排放口。
12.2废气
根据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津环保监理[2007]57号文件《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口要规范化,具体要求如下:
(1)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2)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3)废气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
12.3噪声
选用低噪声风机、水泵,对水泵等设备加装减震和消声装置、采用软接头连接管路、各机房四壁及顶部内贴吸声材料并尽量封闭良好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做好设备层的消声、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12.4固废
危险废物应在厂内指定地点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器具必须有明显标志,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险废物贮存器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收集、储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统一、明显的识别标志,专用堆放场地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3.评价结论
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选址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工业园内实施“高精度大型传动齿轮及变速箱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天津市的产业发展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交由天津市有资质处理处置部门进行处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工程设计需按照本报告所论述环保措施进行设计。
从环境保护方面评价,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高精度大型传动齿轮及变速箱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14.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5.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磊
联系电话:13901205755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赵 勇
电 话:23051553
邮 箱:zhaoyong6108@126.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起1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