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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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是卫生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医学模式的转变、疾病谱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天津市作为我国重要的中医药产业基地,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天津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提出到“十一五”末,使我市成为全国中医药医疗、教学的先进地区,中医药科研的创新之地,中医药产业的主要集散地和中医药对外交流的重要基地;到“十二五”末,将我市建成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中医药强市。
天津中医药大学具有50年的历史,在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水平国际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市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和中药产业持续发展的支撑单位,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按照相关规划,天津中医药大学长远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但该校校区占地面积仅171亩,总建筑面积12.81万平方米,狭小的校区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鉴于学校所在的鞍山西道已无发展空间,开辟新的校区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天津中医药大学拟在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投资进行新校区的建设,本次项目拟实施一期工程。
新校区总用地面积2000亩,一期工程用地面积842亩,总建筑面积29万m2,其中教学及生活设施26.5万m2、产学研基地项目2.5万m2;本期工程投资13.66亿元。本项目预计在2010年3月开始建设、到2011年8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另外还会产生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等。建设单位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污水,实验室及产学研基地产生的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实验室及产学研基地废水经中和、消毒理后,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没有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
餐饮中心及公共浴室及中央空调用直燃机组燃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燃气锅炉设置8m高烟囱,可以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验废气、中药异味通过控制产生途径、通风橱收集排放等环保措施进行处理后,对环保目标以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
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噪声源不会对校园内敏感建筑及外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
各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外卖,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委托市容部门外运处置;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可行。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本项目在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保证环保投资足额投入的前提下,工程具有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电子邮箱:xuebaoyong@126.com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