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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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是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在盘活三峰客车公司和专用汽车公司优良资产的基础上创建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属国有独资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是经国家批准的具有汽车整车生产资质的汽车整车生产厂。根据天津市整体战略东移规划,美亚公司现位于西青区中北镇大稍直口村的厂址列入拆迁规划。美亚公司以现有生产企业为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公司资源和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出口规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延伸产品链,完善产品格局。作为天津汽车工业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新的具有规模性的资金投入,对美亚公司老产品的改进、新产品的开发及今后的发展和壮大,创造必要的条件。为合理规划生产布局、节约建设投资,主要设置生产车间及公用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生产线的改造,施工期影响较小,时间较短,在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抑尘、降噪规定。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焊装车间焊装工段CO2半自动焊机及氩弧焊机产生的焊接烟尘,各工位产生焊接烟尘经集中收集后由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涂装车间中涂、面漆分别在两个喷漆室进行,喷漆室废气采用水旋式喷漆水中投加漆雾絮凝剂方式处理,对漆雾去除率90%以上,涂装车间中涂、面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涂装车间中涂、面漆涂装烘干废气采用脱臭装置燃烧处理,脱臭装置燃烧处理,脱臭装置年燃烧过程可使有机物氧化分解。脱臭装置能源采用天然气,可对有机废气中苯系物净化效率达95%以上,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度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树脂涂装车间保险杠涂装和烘干分别在两个工位进行,喷漆室废气采用水旋式喷漆水中投加漆雾絮凝剂方式处理,处理原理主要以水作为过滤介质吸收喷漆室漆雾,投加絮凝剂对漆雾起到絮凝作用,对漆雾去除率90%以上。涂装烘干废气采用脱臭装置燃烧处理,脱臭装置燃烧处理,脱臭装置年燃烧过程可使有机物氧化分解。脱臭装置能源采用天然气,可对有机废气中苯系物净化效率达95%以上。涂装及烘干工序排放废气分别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3.2 水污染防治措施
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跟其他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和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污水管网进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
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于生产车间内;空压机布置于隔声间内,通过建筑隔声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废物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做好地面防渗、硬化。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清洁生产水平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该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行业中的汽车项目,其行业性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建设地区监测的常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厂界噪声现状满足标准要求。在采取了工程设计和评价建议的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可以作到达标排放,预计不会对区外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废水污染物排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具备合理去向。厂界噪声可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来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办公地点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年12月3日~2009年12月1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