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最新文件

环评管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正文

东丽区幺六桥乡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1月20日

浏览次数:
1、建设项目概况
为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顺利实施空客A320项目的建设,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东丽区幺六桥乡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按照“拆一还一”的安置原则,项目建成后将全部安置幺六桥乡向阳村、幺六桥村、流芳台村、三合庄村、大新庄村等5个村的拆迁村民。
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北侧。根据2009东丽选证16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地区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四至为:东至杨北公路;西至范庄村;南至华明示范镇;北至北环铁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62万m2。
本项目总投资14.3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居民住宅楼以及配套公建,并且同步建设水、电、气、暖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82万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3.62万m2、地下总建筑面积1.2万m2。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到2010年7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主要措施
(1)施工扬尘
由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受到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为了降低施工区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津人发[2002]19号《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防尘措施,重点是采取硬化场地、及时清扫渣土、科学设置施工场地围挡、喷水抑尘等。
(2)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尤其是控制夜间施工行为。
(3)废水、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等。生活废水运至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含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工地内临时厕所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立建筑垃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有效苫盖,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a、燃气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住宅住户炊事燃用天然气,年天然气总用量约177.9万m3。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住宅燃气废气分散排放,能够及时得到扩散,对于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b、油烟
本项目小学、幼儿园配置食堂。在厨房烹饪食品过程中会产生炊事油烟。小学食堂厨房属于中型规模,幼儿园食堂属于小型规模。类比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部分食堂、饭店油烟的监测结果,预测本项目厨房废气中油烟浓度约6~10mg/m3。油烟经过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c、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2、总烃。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地下车库通风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要求。
d、异味
本项目A、G地块各设置一处公厕,公厕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冲水设施畅通使用,对产生垃圾及时清理,设备定期消毒等。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预计排放口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入污水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拟在建筑内安装中水利用设施,待该地区市政中水系统建成后,即可引入中水用于绿化、冲厕等。
(3)声环境
本项目使用期主要室内噪声源包括加压水泵、换热站、电梯机房内电机以及车库内通风机等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室外主要噪声源为地下车库排气口产生的噪声;另外还有进出小区机动车噪声。
针对各个噪声源,建设单位设计上应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风机、水泵等设备,同时对强噪声设备加装防振软垫等措施;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等都应做隔声处理。通过采取上述噪声、振动的防治措施,预计设备噪声、振动不会对本项目居民住宅以及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下车库排气口的设置应远离居民楼,且出口朝向应避开居民楼及人口集中区。小区管理部门应对停车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在出入口处造成堵塞;在小区内行驶过程中,尤其在夜间应禁止随意鸣笛,以免造成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各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废包装、纸张等可回收外卖,含水份较多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当地市容部门负责及时清运处理。另外,医疗服务建筑在经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其它方面
本项目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17037m2。目前建设单位尚未明确具体业态,初步设想以招租形式运营,可能用于菜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等商业服务内容。建设单位对公建设计时应预留油烟通道、油烟净化设施及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的安装位置,各公建商业招租前应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小城镇北侧,根据2009东丽选证16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地区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本项目建筑内容主要为108栋居民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治理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限度。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以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电子邮箱:dzl_20010261@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8、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前。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23051559  022-23051269
传真:022-23051740
联系E-mail:tjeiac@tjeiac.com
ICP备案号:津ICP备0800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