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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抵现代农业创业园基础设施道路二期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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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工程新建园区规划道路2条,分别为规划路二及规划路五,线路全长1.103km。规划路二起点位于宝平公路西侧约120m处,道路向西与规划路五相交后,线位折向西南,终点处与规划路一相交,全长937m。规划路二设施为城市次干路,横断面宽度16m,设计车速30m/h;规划路五起点位于宝平公路以西约480m,现代农业创业园北侧边界处,线位向南至终点,与规划路二相交,道路全长166m,横断面宽度20m,设计车速40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工程设计桥梁1处,为规划路二跨越鲍丘河小桥,桥长20m。
工程总投资3425.65万元人民币,工程计划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0年1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工程两侧不同距离处交通噪声影响值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距离施工场地50m以外的区域产生明显影响。运营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外运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辆、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采取建设水泥蒸发池等治理措施后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外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弃土点、施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景观
工程临时占地包括施工营地、弃土场等,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将全部进行绿化;施工期将产生水土流失问题,必须结合工程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建设单位应将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的条款写入取、弃土协议中,确保石料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弃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工程永久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
(6)社会环境
天津市宝坻现代农业创业园道路二期工程的建设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道路的建设可以促进沿线区域国民经济的发展、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有利于沿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园区与外界沟通的客运通道,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将严格进行管理。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如上路行驶,将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通行时间,在有关车辆引导下上路行驶,所以因危险品运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污染,可以从宏观搞好城市规划、有效降低声源噪声辐射、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等。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应处理后达标后,外运至市政管网排放;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沿线河流;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并在填方的路堤两侧应尽可能设置挡墙和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天津市宝坻现代农业创业园道路二期工程为宝坻现代农业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园区路网,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带动与促进宝坻农业创业园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显著。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布局,环境敏感目标能够满足使用功能。工程临时占地不会对土地未来利用造成影响。本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3980823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740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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