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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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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项目建设意义
根据规划,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总体规模为12500m3/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m3/d,收水范围涵盖汉沽现代产业区起步区和南扩区4.85平方公里内现有工业企业,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发现,由于进水水质比较恶劣,油类严重超标,致使MBR单元无法正常运转,从而导致污水厂最终出水不能稳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为完全发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效益,净化污水,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本次改造工程预计投资为1500万元,改造范围为现有一期工程的2000m3/d处理装置,增加气浮池、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池等处理工艺,同时改造原有水解酸化池和生物反应池构筑物来加强污水处理的效果,保证出水满足一级B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六号泵站提升后排入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
2.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对照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六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8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2010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高新技术产业中(四)环保1.水资源保护中的(1)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技术。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建设地区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为PM10、SO2、NO2、CO的污染指数较小,在各监测站位, PM10 、NO2、SO2、CO四项常规污染物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由现状监测结果看,该污水处理厂厂界处恶臭污染物(H2S、NH3和臭气浓度等)现状监测数据均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值。
(2)噪声
项目选址四侧厂界处现状昼间噪声值在46.5~5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5~53.1dB(A)之间,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 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影响范围在下风向150~200m之间,建设单位遵照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天津市蓝天工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场地防治扬尘暂行管理办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及本评价提出措施建议,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4.2 施工噪声
本项目在夜间禁止施工的前提条件下施工噪声对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受影响较小,但建设单位要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将施工噪声降至最低。
5.运营期
5.1大气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改造后运行期间在新增的气浮池将有恶臭污染物(H2S、NH3和臭气等)产生,本评价采用类比的方法估算项目恶臭气体的排放源强,经计算本项目H2S排放量0.0012kg/h和NH3排放量0.00014kg/h。
5.2水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采用雨污分流制。按设计规模2000m3/d计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为:CODcr1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60mg/L,TP10mg/L,TN80mg/L,石油类100 mg/L;设计出水水质为:CODcr60mg/L,BOD520mg/L,SS20mg/L,NH3-N8(15)mg/L,TP1mg/L,TN20 mg/L,石油类3 mg/L。则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cr0.12t/d,BOD50.04t/d,SS0.04t/d,NH3-N0.016(0.03)t/d,TP0.002t/d,TN0.04t/d,石油类0.006t/d。
5.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离心泵,潜污泵及反冲洗离心泵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其噪声源强约为80dB(A)。
5.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气浮池浮渣72t/a(干渣),废活性炭45.8t/a。
6.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气浮池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返回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进行处理。污水处理改造工艺采用“预处理+气浮+缺氧+CBR+活性污泥+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3)噪声
在设计中尽量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降噪、减振、隔音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气浮池浮渣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属HW49类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活性炭过滤间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不外排。
(5)事故风险
本项目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加强生产中的监测;加强与汉沽现代产业区内重点污染源的联系,及时获知其可能的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的信息;建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日常预防措施的执行监督。在本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后,其进行水质略有增加,但不会对处理运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本工程已设有2000m3事故池一座,可储存事故废水一天,可避免事故废水直接排放。
(6)排污口规范化
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需要在尾水出厂前设置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根据国家和天津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厂内排水口应安装水量、CODcr和NH3-N在线监测设备。
7.环境影响分析
7.1大气环境影响
⑴本项目NH3和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
⑵本项目改造后全厂四侧厂界处NH3和H2S浓度均低于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对于污水处理厂厂界恶臭因子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此外结合本项目厂址处周边情况,预计厂界臭气浓度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20(无量纲)的要求。
⑶本项目改造后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处的NH3和H2S的浓度均小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⑷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并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7.2水环境影响预测
(1)本项目采用“预处理+气浮+缺氧+CBR+活性污泥+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根据相关类比资料, 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过处理后,以上指标外排浓度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排水水质均满足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且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100000m3/d,本项目排水为2000m3/d,故不会对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以污水处理厂预测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计算总量,可以看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以明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临近水域的水质,同时对于天津开发区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积极作用。
7.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再与厂界噪声现状值叠加后(现有工程噪声值),全厂四侧厂界噪声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可以厂界噪声达标。
7.4固体废物
气浮池浮渣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属HW49类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活性炭过滤间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不外排。
8.事故风险
污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包括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9.清洁生产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的改造,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改善水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水平,避免和减轻污水排放对工农业生产的影响,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将是巨大的。本工程作为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投入运行后将会大大降低汉沽现代产业区排水系统对水环境的污染程度,按照设计指标,减少污染物CODCr686.2t/a、NH3-N 37.96t/a,石油类70.81t/a。
本项目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8.8%。
11.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43.8t/a 、NH3-N5.84t/a、石油类2.19t/a、固体废物0t/a。
本项目建成后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及出水水质于改造前相同,故本项目改造后其废水中COD、氨氮的总量保持不变。本项目新增的气浮池浮渣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由原供货厂家回收,上述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2.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设有环保部门,并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应主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监测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已经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的同意,工程建设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加强本项目收水范围内各排污点源的管理,本项目进水达到设计进水水质的前提下,在对处理改造工艺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确保各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效果,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4.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5.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联系人:刘玉强
联系电话:67160395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赵 勇
电 话:23051553
邮 箱:zhaoyong6108@126.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起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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