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规划———————————————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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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 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规划位于蓟县礼明庄乡,东至徐各庄村西侧,南至后潵水头村南侧,西至津围公路,北至京秦铁路,规划总占地为1058.14公顷。产业园区是以专用/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为主导产业。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规划2020年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区内常住人口控制在2万人左右,引进企业200家,投资总额300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元、税收40亿元。
2、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开发选用市政自来水厂作为供水水源,供水能力满足区域开发需要。开发区域区内居住区采取热电厂余热集中供热方式,企业生产热源及采暖由企业自行解决,热源分布采用燃气方式区域开发中不产生大气污染因子。区域开发中产生及排放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进排入蓟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有合理的排放去向。项目基础设施的运行噪声不会对区界外产生显著影响。对区域开发建设中的各项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在本评价报告中亦指出其合理的去向,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区域开发建设所带来的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绿化起到了生态补偿的作用,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是较小,从生态适宜性分析,规划区域是适宜于工业用地建设的。
3、规划环境保护措施
(1)园区内招商引资应严格按照规划原则要求,对那些资源消耗量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应严格禁止入园。
(2)园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企业内部节水和中水再利用应作为保障工业园水资源利用的主要途径。
(3)对企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在园区管理部门的积极协调下落实处理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
(4)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应按照环保有关规定,单独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手续。按照“三同时”和“一控双达标”要求建设企业环保设施。
(5)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内企业排水考核标准为: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56-2008(三级)。
4、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的建设符合区域相关发展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园区周边公众总体上支持园区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区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要求。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蓟县开发区总公司
联系电话:29899895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