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天然气门站及输气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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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天然气门站及输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项目概况
宝坻天然气门站及输气工程起自宝坻区自永唐秦宝坻分输站起至新建大口屯大黑林路南侧的对接门站后沿大黑林路向东至新宝白路,在新宝白路上一路向北至宝坻城南,另一路向南至珠江温泉城。本工程建设的对接门站和压缩母站合建,沿途输气管线全长23km,供珠江温泉城一路管径DN600,供宝坻城区管径DN200,输送压力均为1.6MPa。管道年供气能力54750万立方米,压缩母站年压缩天然气7300万立方米由专用拖车运到周边其他管道未铺设地区提供供气服务,本项目总投资8671.06万元,预计2010年10月投入运营。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该地区大气常规因子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超标率均低于20%;同时各项污染物在非采暖期时,其浓度明显低于采暖期,这与当地燃煤取暖、采暖期大风天气较多等因素有关。根据统计,2007年宝坻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54天,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300天,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的84.7%,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较好。
(3)水环境
本项目地表水现状质量数据引用宝坻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由该数据可知,引滦明渠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潮白新河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环境水质良好。
(4)声环境
管线基本沿道路铺设,监测点位主要受现状交通噪声影响,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或4类要求;合建站选址处现状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5)生态环境
选址沿线是以交通运输为基础的人工城市生态系统,区域内自然植被较少,人工植被分布稀疏,生物多样性比较单一。
3.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保护目标为潮白新河和引滦明渠。噪声、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村庄或居民住宅,全部位于宝坻区,共涉12个环境保护目标,运营风涉及32个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穿越的引滦明渠属于属于引滦保护工程的一级保护区。
4.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线合理性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属于国家当前鼓励类行业。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天津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和《天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规划要求。
根据本项目路由情况,管线全部沿道路敷设,既减少了项目的临时占地和修建临时道路,又便于将来沿线巡查等。
5.环境影响
5.1施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其中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为下风向200m,距离施工工地200m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将受施工扬尘的影响。土方在施工后需及时回填,并且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这样在施工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施工时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水环境
管线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试压废水和定向钻产生的泥浆。生活污水主要采用集中收集方式,进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泥浆等集中存放后进行处理。在采取尽量缩短工期、土方及时回填等措施的情况下,预计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场界处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各阶段昼间和夜间要求,因此管线在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可能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属于线性工程,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垃圾和施工工人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主要是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在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对环境基本没有不利影响。定向钻施工中的废泥浆需集中存放在泥浆收集池内,晾干后回填,建筑垃圾集中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置于密闭的垃圾存放装置,各种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
管线施工将对道路沿线植被和绿地造成一定破坏,施工将对管线沿线城市景观造成影响。
5.2运营期环境影响
(1)事故风险影响
主要为运营期管道、合建站天然气泄漏起火、爆炸风险。爆炸产生的管道喷射火及NOX均会对附近公众造成一定影响,管道喷射火的伤害范围为7m。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最近距离为8m。本项目的运营期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合建站环境影响
合建站主要环境影响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燃气废气、油烟、生活垃圾,以及工艺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等。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自建化粪井沉淀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拉走;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本项目运营期的工场 站内的工艺噪声源排放的噪声经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可以做到厂界达标。
5.3对引滦明渠的影响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初始设计方案,本项目有2次穿越引滦明渠,一次在大黑林路穿越(穿越长度约1100m),另一次在潮阳大道上穿越(穿越长度约1100m)。引滦工程是天津市输水生命线,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工程,为避免施工时对引滦明渠造成破坏,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与引滦明渠管理部门就此事进行商榷。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处最终同意本项目采取定向钻穿越,并在距引滦明渠两堤从外坡脚向外各扩延500米外施工,引滦工程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见附件。
一般来说,上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可以恢复。
6.公众参与调查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首先对要求公示的内容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然后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总计有效回收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统计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和基本支持,没有反对意见。
7.环境保护措施
(1)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缓项目施工对现状道路交通的影响,施工期间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应提前利用媒体发布线路改变信息;施工前对工程所涉及道路的公用设施管网进行勘察,做好应急准备。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应按规定进行恢复;施工同时注意减少对景观污染。
(3)对引滦明渠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把对学引滦明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作为生态保护的重点,除了应采取上节中的全部生态保护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㈠建设单位应取得引滦水源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施工,避免对其造成破坏;
㈡穿越引滦明渠采用定向钻穿越,尽量减轻对其影响;在引滦明渠两岸卷扬机、焊接平台和管道预制场地在施工期间应防止施工废水、固废排入引滦明渠。
㈢确保引滦输水明渠两堤从外坡脚向外各扩延500米内禁止施工。同时对道路沿线现有植被加强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沿线进行生态恢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
运营期合建站内的食堂饮食油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保证操作期间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运行;油烟必须经专用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排气筒位置、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
(5)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范围内建设雨水导流渠和过滤沉淀池,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应作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所在地产生生活污水的地方下游没有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方应设置旱厕,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穿越潮白新河和引滦明渠须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7)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道路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
(8)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市政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现有市政管网进行周密调查,同时将施工方案送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经同意或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计、施工和管理,满足消防及安全要求。安装监视、探测、报警与自动关闭系统及分级紧急关断系统,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详尽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8.清洁生产
本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宝坻区能源结构的调整,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9.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本项目须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确保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对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环境管理与监控工作应该在所在地区环保局监督下进行,加强对施工期扬尘、噪声的环境管理,同时做好各项环境监测工作。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主要有: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收集、运营期油烟净化装置、降噪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绿化等,实施以上措施估算环保投资约为254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93%。本项目在环保投资足额投入、环保措施切实实行的前提下,预计能够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11.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扬尘、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将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通过采取措施可降到可接受程度。正常运营期间天然气管线不产生任何污染物,对环境无影响;合建站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去向明确、合理。输气管线、合建站运行期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发生事故后可能对公众造成一定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强化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事故风险程度是在可以接受范围内的。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中,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12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3.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华泰信达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3201200-8900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 编:300191
联系电话:022-23051553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起1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