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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第一次信息公示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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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拟议的《天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3-2014)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1、规划名称
《天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3-2014)
2、规划概述
拟议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在现有规划基础上,对近期拟实施的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时序、线路走向等做出相应调整。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增加地铁2号线机场延长线的建设;地铁4、5、6号线的规划线位进行部分调整等。
3、规划的组织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汉口道19号(邮编300051)
联 系 人:乔艺
联系电话:022-87811523
4、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联 系 人:薛宝永
联系电话:022-23051554
传 真:022-23051554
电子信箱:xuebaoyong@126.com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相关导则、法规的的要求进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介入环评工作,在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编制的互动,确保规划的实施达到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拟议规划的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与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最后给出拟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提出您对拟议规划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拟议规划的组织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规划及环评的具体内容和进展情况,同时可以提交相关书面意见。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23051559  022-23051269
传真:022-2305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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