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马棚口49.5MW风电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0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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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马棚口49.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风力发电是环境效益最好的电源之一,不消耗物质资源,发电过程中无污染,是新能源开发中技术最成熟、最具有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对李二湾南侧区域进行了气象和风场观测,该地区具备较丰富的风能资源,具有风力发电的开发利用价值。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该区域的风资源情况、交通及施工等条件,拟投资51525万元,在李二湾南侧区域(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风力发电场。本项目拟定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1500kW机组共33台,同期建设110kV升压变电站1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上网电量10148万kW•h,可有效消减常规能源发电过程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及温室气体,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噪声,对外界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内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抑尘、降噪规定。上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仅产生少量食堂炊事油烟,经处理后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由于职工生活将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由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然后用于区内的绿化和冲厕杂用水,不向外排放。在风机运行时,将产生噪声,经类比调查,单机噪声值在92dB(A)之间;同时项目建成后,由于大量人为景观的出现,将对区域的生态景观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风机转动噪声,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要求,昼夜间达标距离可控制在300m之内,本项目风电场周围300m范围内无居民生活区,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带来噪声扰民污染问题。本项目选址区域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是鸟类迁徙、栖息的重要场所,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可将风电场对鸟类迁徙、栖息及繁殖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可能远离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然后用于洒水抑尘。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65%。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混合后经区内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区内绿化和冲厕用水。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废物及时外运,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做好地面防渗、硬化。
3.2.5 生态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土费中应考虑绿化补偿等费用,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应按规定进行恢复;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对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等临时性设施破坏的植被应按绿化规定进行补种补栽。设立观鸟台与候鸟救护站,采用照明、叶片警示色等防范措施,降低对鸟类迁徙、栖息及繁殖的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马棚口49.5MW风电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马棚口49.5MW风电项目,其行业性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拟建厂址位于滨海新区大港建设用地内,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本项目选址符合滨海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建设地区监测的常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噪声现状满足标准要求。在采取了工程设计和评价建议的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可以作到达标排放,预计不会对区外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废水污染物全部回用不外排,对敏感点的影响可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来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办公地点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1月25日~2010年2月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1月25日~2010年2月5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永明路润泽园管理部2楼,
邮箱: dengxiaoguang2004@yahoo.cn 邮编:300270
电话:63221530 联系人:邓晓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箱:mibhack@sina.com, 邮编:300191,电话:022-23051556,
传真:020-23051740, 联系人: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