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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南港轻纺工业园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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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南港轻纺工业园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位于塘沽区,建设内容包括“四横六纵” 道路工程,即轻纬一路(东西)、轻纬二路(东西)、轻纬三路(东西)、轻纬四路(东西)、轻经一路(南北)、轻经二路(南北)、轻经三路(南北)、轻经四路(南北)、轻经五路(南北)、轻经六路(南北)。10条路全部位于天津市塘沽区,总长度21.3km,其中轻纬三路、轻经四路为城市主干路;轻经一路、轻经五路为城市支路外,其余六条均为城市次干路。除道路工程外,同步实施泵站工程、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场地填土、盐场水路改造和石油管线切改等。
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66410.19万元,计划在2010年1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1年6月竣工通车。工程试运行期为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也可以将生活污水运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产生的车辆、地面冲洗水量较少,采取必要治理措施后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在20-50m的范围内;沥青烟基本不会对50米外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噪声会对沿线一定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按天津市有关规定由市容部门负责处置,处置方式可行。
(5)生态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造成选址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生态恢复措施;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取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使弃土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景观具有改善作用。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现状埋设有多条输油、输气管道,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施工前进行详细、周密调查,绝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污染,可以从宏观搞好城市规划、有效降低声源噪声辐射、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等。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应处理后达标后,外运至市政管网排放;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并在建筑材料堆放场四周应尽可能设置挡墙和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6)风险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周密堪察,明确现有输气、输油等管道情况,将施工方案、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送当地输油、输气的权属单位协商,经协商同意或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在施工区域显著位置安放必要的应急设备。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工程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促进滨海新区南港轻纺工业园进一步的发展,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影响问题,在采取合理规划等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噪声影响。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基本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南港轻工城建设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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