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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路东延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0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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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卫星路东延工程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工程西起现状卫星公路K1+200处,设计桩号K0+000,沿现状卫星公路向东200m后,偏向东北新辟路线,沿线与宝芦公路平交后,继续向东北跨越蓟运河,止于芦玉公路,路线全长4.975km。工程沿线跨越蓟运河处设置大桥1座,全长250m。沿线新建涵洞23道。
本工程总投资5512万元人民币,工程计划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0年底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运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桥梁钻孔灌注施工产生的泥浆排入泥浆池内循环使用,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显著影响;涵洞施工时通过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当地农灌系统水质影响不明显。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污染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50m以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短期内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噪声影响值预测结果表明:距离线路越近的区域受噪声影响值越大,在不同预测年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同一预测点所受影响值相应增大。本项目现状环保目标距离路中心线较远,根据噪声预测结果,2010年及2015年环保目标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再利用、其它部分及时外运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造成选址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生态恢复措施;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弃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使弃土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当地景观的改善。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污染,可以从宏观搞好城市规划、有效降低声源噪声辐射、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等。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料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应处理后达标后,外运至市政管网排放;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按规划排入相应受纳水体。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并在填方的路堤两侧应尽可能设置挡墙和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对工程永久占用林地,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征地以及变更土地性质的手续,同时采取必要的复垦、补偿、表土保护利用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工程建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卫星路东延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宁河县城乡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建设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施工期环境影响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使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影响施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恢复现状水平。运营期主要影响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交通噪声对现状环保目标影响不明显;汽车尾气经治理后可以得到有效降低。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公路处
联系电话:24159922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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