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津酒生产基地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0年01月20日
1、项目概况
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津酒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于天津市蓟县上仓镇,天津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该加工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 津政函[2009]121号《关于同意天津东丽航空产业区等十六个工业园区为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批复》中的第二批区县示范工业园区之一。规划总建设净用地面积302609.36m2,规划总建筑面积213555m2。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津酒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主要是将公司进行迁建,并进行技术改造和购置先进的设备设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使产品升级换代。搬迁后公司原酒生产能力不变,即津酒生产基地项目生产原酒1万t/a,其中:浓香型基酒6000t/a和清香型基酒4000t/a。勾兑与包装能力5万t/a。并引进先进的包装、检测设备,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基地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回用等环保设施。项目拟于2014年6月竣工。生产基地竣工并进入正常运行后,原丁字沽三号路老厂将另作他用。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根据工程分析,在二级风力下,施工扬尘影响范围在施工区域50米范围左右。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2006]10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同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护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根据计算施工噪声主要影响到50m以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对区外距离施工区大于100米的环境保护目标受噪声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接待处要认真接待来访的居民,接受并处理关于施工噪声扰民的意见,并于3日之内给予答复。
施工期的各种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随着施工结束恢复到现状水平。
2.2运营期
2.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1)粉尘
粮食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其排放速率为0.16kg/h,排放浓度为3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锅炉房废气
本项目锅炉房总装机容量30t/h,21Mw。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器+喷淋旋流组合脱硫除尘塔工艺处理后经由45m高排气筒P2排放,其烟尘排放浓度54.5mg/m3、SO2排放浓度109 mg/m3,满足天津市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锅炉房煤尘
将本项目煤场及灰渣场进行封闭,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煤尘控制在厂区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食堂燃气及油烟
项目营运期食堂燃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15.24kg/a,SO231.8kg/a,NOx93kg/a。,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当无油烟净化装置的情况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约为6~10mg/m3。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建设单位在食堂内应安装排气罩和油烟净化装置(净化率不得低于75%),油烟净化后经专用排气筒(应设置于远离敏感目标处)集中排放。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废酒糟存放过程产生的异味
本项目拟定购密闭标准容器储存废酒糟,等待每日清运,以避免废酒糟露天堆放产生恶臭。同时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水池,定期喷洒植物除臭液的方式,确保厂界异味达标。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酿造车间内采用UASB工艺对外排的锅底水进行处理,减少锅底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采用CASS+液膜反应器的处理工艺对全厂外排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天津市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入厂区外的沟渠,经西干渠最终流入蓟运河。确保达标排放,不对自然水体造成影响。本项目外排水量为8.4万t/a, 排放CODCr5.04t/a,氨氮0.67t/a。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产后,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叠加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西侧厂界低于上述标准4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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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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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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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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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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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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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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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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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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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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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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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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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用于拌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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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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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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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酒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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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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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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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饲料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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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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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装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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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硅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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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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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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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部门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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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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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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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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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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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部门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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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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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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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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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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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厂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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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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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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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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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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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部门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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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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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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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灰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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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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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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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建筑材料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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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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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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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活性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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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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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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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部门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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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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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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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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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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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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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部门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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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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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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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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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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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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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饲料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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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粉碎车间粮食颗粒约60t/a,回收后用于酿造生产;
酿造工序废酒糟约为6万t/a,废酒糟经收集后储存于密闭标准容器中,等每日清运;
灌装车间破损瓶子、废弃包装物分别为0.9t/a,可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调配车间硅藻土与活性炭分别为1t/a和2t/a,废活性炭经回收后可作为锅炉燃料,硅藻土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4500t/a,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燃煤锅炉灰渣产生量约为1300t/a,作为建筑材料外卖;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20t/a,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落实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2.5环境风险
根据本项目建成后存在的风险隐患:白酒储罐泄露事故、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柴油泄漏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通过对现有工程的调查分析,建议建设事故池,在白酒罐泄漏和污水处理站出现事故情况,能暂存泄漏的白酒和污水;建立应急预案,加强管理,以有效防范和处理风险事故。
2.2.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新建津酒生产基地除淀粉出酒率、锅底水利用率、固态酒糟产生量及综合利用率和环境管理指标等满足清洁生产二级水平外;其余指标均满足清洁生产一级水平,综合分析,本项目在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锅底水及固态酒糟利用率的基础上可以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即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从水的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的回收再利用两方面实现循环经济举措。
2.3产业政策及规划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2月发布《关于准予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津酒生产基地项目备案的决定》(津经投资许可【2009】13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根据上述文件,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于天津上仓酒业与绿色食品加工区,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3. 建设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投产后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满足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废水经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叠加值可以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分别综合利用和交市容环卫部门处理,以上措施得以落实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方面评价,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 http://www.tjhb.gov.cn/pj5-13/infoPublishList.asp(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页)。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规划选址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规划开发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
④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1月20日~2010年2月3日)。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
联系电话:15822421769
联系人:吕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