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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船用橡胶胶布制品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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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船用橡胶胶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成立于1960年,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该所从1963年开始从事军工水声橡胶材料的研究,是集橡胶工业制品研制、信息、质量监测、生产一体化的技术开发型科研单位。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拟增资5000万元,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现有厂区内新建两座生产车间,购置必要的胶布专用成型设备、工装、检测和辅助设施,建设船用橡胶胶布制品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胶布制品60000平方米,其中船用橡胶胶布制品等军工产品25000平方米/年,阻燃输送带、大型橡胶水坝、海上围油栏等民用产品35000平方米/年。该企业专业进行橡胶制品的加工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允许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噪声,对外界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内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抑尘、降噪规定。上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工艺废气污染物来自于涂胶烘干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硫化工序的异味气体经车间屋顶排风扇外接15m高排气筒排放,其厂界异味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总排水量约3m3/d,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其水质可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具有合理的废水排放去向;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橡胶加工设备、风机、水泵,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其四侧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橡胶、除尘器集尘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处置,保证生活垃圾及时外运,工业废料厂内回用,可避免二次污染。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对生产工序各产污点,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或集气罩,对废气集中收集,对涂胶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引至高效的活性炭净化,其余废气引至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3.2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于生产车间内;空压机布置于隔声间内,通过建筑隔声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冷却塔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通过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废物及时外运,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做好地面防渗、硬化。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船用橡胶胶布制品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清洁生产水平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船用橡胶胶布制品项目,其行业性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拟建厂址位于汉沽营城工业用地内,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空滨海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建设地区监测的常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厂界噪声现状满足标准要求。在采取了工程设计和评价建议的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可以作到达标排放,预计不会对区外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废水污染物排至营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具备合理去向。厂界噪声可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来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办公地点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8月19日~2010年9月1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0年8月19日~2010年9月1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
邮箱:zlx19552000@126.com 邮编:300384
电话:23787365 联系人:章立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箱:mibhack@sina.com, 邮编:300191,电话:022-23051556,
传真:020-23051740, 联系人:刘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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