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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南华路道路与桥梁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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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南华路道路与桥梁工程为团泊新城西区内东西向的规划主干道之一,工程西起津文公路,东至西主干路四,总长约为3225.297m,双向六车道,红线宽50m。本次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位于南华路与规划迎丰渠相交处,桥梁全长53.701m。
随道路同步实施的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管线附属工程单独投资立项,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本工程投资估算约为9969.66万元,计划在2011年12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2年11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施工机械在工作时均造成场界噪声超标。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进行规划时需根据本报告预测结果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出现受噪声影响的环保目标。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2025年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中心线两侧100m以远地区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在最不利情况下,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NO2浓度不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浓度要求。
(3)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管道采用分段试压,试压废水在密闭管道中使用,试压后废水经专用收集装置收集沉淀后,送至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桥梁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循环使用,钻孔施工局限在护筒内进行,不会对施工区下河段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产生的弃土全部回用,生活垃圾委托市容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造成选址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生态恢复措施;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土单位购买商品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应规划实施绿化,将有利于沿线景观环境的改善。
(6)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
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大批鸟类迁徙高峰期及夏侯鸟的繁殖季节施工,并且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照明系统通过采取遮灯罩等措施,控制灯光照射角度与范围,避免鸟类受夜间灯光的影响。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不明显。
(7)社会环境
工程在施工期对现有道路交通、周边公众通行以及电力管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本项目道路工程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能改善当地交通条件。
(8)环境风险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中使用的柴油、汽油燃料等易燃易爆品发生燃烧爆炸等。运营期原则上不允许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过,基本不会发生环境风险问题。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影响进行防范控制。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道路两侧空地未来规划时应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规划噪声影响控制距离,噪声影响控制距离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噪声敏感建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挡、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运营期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及时清扫洒水控制路面扬尘污染;通过与交通等部门协调管理、加强疏导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迎丰渠、独流减河及团泊水库内。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按规划排入相应的受纳水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工程产生的弃土全部回用于本工程填方或者团泊新城内其它项目的填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商品土,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由供土单位来完成;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和农田;道路设计中绿化内容应满足《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所规定的绿化要求;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应按规定进行恢复;对工程占地进行有效补偿,建设单位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施工期线路两侧区域生态保护方案和工程占地造成农田等损失的生态补偿方案。
(6)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大批鸟类迁徙高峰期及夏侯鸟的繁殖季节施工;运营期照明系统通过采取遮灯罩等措施,控制灯光照射角度与范围,避免鸟类受夜间灯光的影响。
(7)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为减缓项目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期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避免和当地民用、工业用能源供应发生冲突。而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应立即停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有效保护;施工过程发现古树名木或者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也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在管线探伤工序操作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正规探伤资质的单位,并确保具备完备的探伤环保措施。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团泊新城西区起步区南华路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合理规划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1
传真:87671901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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