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秦客运专线滨海北站津汉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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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工程起点位于津汉三支线(津汉公路与津汉三支线交口),终点位于塘汉快速路-津汉公路立交(该立交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线路全长4.87km,途径宁河清河农场及滨海新区汉沽地区。现状津汉公路宽15m,本项目以现状津汉公路北侧路面边线为基准,向北偏移3m做为设计路中线,南侧利用现状路作为改造后道路南半幅,改造后道路北半幅新建,设置6m中央分隔带。本项目改造后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50km/h。程内容除道路、桥梁、地道工程外,同步涵洞、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工程投资估算约为44825万元,计划在2011年12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3年6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a、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将对施工区域附近声环境质量以及环保目标大辛村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b、运营期
运营期津秦客运专线滨海北站津汉公路拓宽改造工程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2013年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影响值预测结果表明:距离线路越近的敏感点所受噪声影响值越大,在不同预测年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保护目标所受影响值增大;大辛村执行2类及4a标准住宅处昼间及夜间噪声超标明显,通过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措施后,大辛村室内声环境能够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泵站外放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昼间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距离施工场地50m以外的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在本项目投入运营的2013年及2022年,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30m以远区域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12mg/m3);预测年份最不利情况下NO2浓度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预测点NO2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4mg/m3)要求。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位于汉沽,最不利情况在汉沽出现频率较小(<5%),因此环境保护目标受机动车尾气影响几率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现场没有污水管网,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各项固体废物均须按天津市有关规定由市容部门负责处置,处置方式可行,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泵站格栅截留的固体废物及时交市容环卫部门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造成选址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生态恢复措施;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弃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使弃土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景观具有改善作用。
(6)社会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施工期间给居民的出行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通过提前采取相关替代设施等措施,拆迁原有部分沿线的电力、通信等管网时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不会造成显著影响;工程建设将占用一定量的农田,通过采取有效保护、补偿等措施确保涉及征地的农民生活不低于现状水平;道路的建设可以促进沿线区域国民经济的发展、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有利于沿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7)环境风险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后,危险品泄漏污染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对人群健康产生危害。本项目运营期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较小,通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及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在环境敏感目标处,施工单位应与受影响大辛村住户协商确定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时间;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
运营期在本工程周边区域的项目开发中,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科学数据,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划定一定的防噪声距离,避免交通噪声对公众造成显著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避免路面在运营期不发生因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在环保目标附近显著位置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牌,对于噪声超标敏感点通过安装通风隔声窗确保室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挡、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运营期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及时清扫洒水控制路面扬尘污染;通过与交通等部门协调管理、加强疏导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内;在施工范围内分别建设雨水导流渠和过滤沉淀池。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并在填方的路堤两侧应尽可能设置挡墙和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做好占地范围内树木移栽工作,确保成活。
(6)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应进行统一交通分流规划并应提前利用媒体发布线路改变信息;施工前对工程所涉及道路的公用设施管网进行勘察,做好应急准备;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道路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身的职责权限,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同时制定事故发生后与公安、消防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方案,并制定道路设施遭到破坏后的抢修方案、运营期针对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清理、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等。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线合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公路噪声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安装隔声窗、合理规划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87671901
传真:87671901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7、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11年8月29日至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