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丽詹庄等七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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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詹庄等七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位于东丽区,东至外环东路, 西至沙柳南路,南至利福道,北至娄山道、先锋路。项目共包括八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7.97万m2,总建筑面积165.78万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5万m2,非经营性公建18.9万m2,地下建筑面积41.88万m2),可安置居民12514户。
项目总投资643700万元,预计于2013年6月竣工。本项目全部定向安置詹庄、潘庄、辛庄、冯口、杜庄、吴咀、崔家码头等七个村的被拆迁居民,建设内容包括农民还迁居民楼、配套公建,同步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完成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征求工程建设地点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合理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本项目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您可以通过传真或网络方式了解项目概况或表达您的意见。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的道路扬尘。
按照天津市有关防尘、抑尘的相关规定,通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装卸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影响值逐渐衰减;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工期,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等工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可回用或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环保型厕所并委托有关单位清运处理,上述处理方案及排水去向合理可行。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道路、再生水、排水、通讯、照明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回填剩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清淤淤泥晾干后可用于建设用地填土。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幼儿园食堂、托儿所食堂产生的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公厕异味以及垃圾存放点异味等。
(2)废水
营运期排水主要为区域内路面径流污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Zn等。
(3)噪声
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公建设施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根据本工程特点,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居民厨余、公建设施内废弃物等。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成可以改善东丽区人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其基础设施,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东丽区空间发展战略要求,施工期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惠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1
传真:8767190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大纲或报告书(简本)。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11年11月3日起至11月17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