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道跨线桥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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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的中心城市结构体系以海河为纽带,规划建设形成一主(小白楼城市主中心)、两副(西站副中心、天钢-柳林副中心)的组织形式。
天钢-柳林地区处于海河上游后5km两岸,规划面积约14.5km2,四至为:东起外环线,西至昆仑路,南起大沽南路,北至津塘路。天钢-柳林地区将建成面向国际,以商务会展、商业娱乐、创智产业及休闲居住(国际社区)于一体的,集中展现天津大气、洋气城市形象的生态型城市副中心。但是目前该区域海河两侧堤岸景观凌乱,区内道路交通不畅、海河上没有现状桥梁,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上述情况不仅影响着城市形象,也成为了该地区的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为了解决天钢-柳林地区存在的现状交通问题,进一步完善海河两岸的基础设施,为城市副中心的建设提供交通保障,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22169.03万元,进行环宇道跨线桥工程的建设。工程计划在2012年8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3年12月竣工;试运行期为2014年1月至2月。
环宇道跨线桥地处天钢—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是一座跨线桥梁,上跨快速路(昆仑路)。主线修筑起点为六纬路延长线与丰民路交口的西侧,修筑终点为环宇道与月牙河南路的交口,全长647m(其中桥梁工程长约330m、道路工程长约317m)。道路工程包括六纬路延长线、环宇道以及桥梁引路和地面辅道。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征地拆迁工程、切改工程。桥梁工程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完成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征求工程建设地点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合理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本项目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您可以通过传真或网络方式了解项目概况或表达您的意见。
二、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按照天津市有关防尘、抑尘规定,通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装卸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影响值逐渐衰减;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工期,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废水等工程废水及各项工程施工人员宿营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环保型厕所并委托有关单位清运处理,上述处理方案及排水去向合理可行。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道路、再生水、排水、通讯、照明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回填剩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清淤淤泥晾干后可用于建设用地填土。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产生汽车尾气。
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道路工程NO2的影响范围为30~150m。
(2)废水
营运期排水主要为区域内路(桥)面径流污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Zn等;具体雨水管网设置及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满足水利部门的要求。
(3)噪声
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不同道路类型设定相应的防护距离,可减轻其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根据本工程特点,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3、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使水土流失稍有增加,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道路桥梁工程和各项工程的施工区域、施工场料等;弃土由市容管理部门提出处置要求,建设单位予以实施。
本项目绿化工程的实施,使区域内的绿地面积大幅度提高,弥补了由于植被减少导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下降,同时对区域生态价值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解决海河两岸区域内的交通与快速路相衔接,有效贯通海河北岸的沿河交通,为海河综合开发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河东区空间发展战略要求,施工期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建设、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魏工 13702192495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系电话:022-87671901
传真:022-87671901
网站:www.tjhb.gov.cn
电子信箱:ysys_512@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12年1月4日起至17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