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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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项目概况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同时,天津市委市政府也已提出发展“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战略方针。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作为市属重要的农业科技综合性研发机构,担当着天津市农业科技发展主阵地的重任,其科技研发水平代表着全市农业主要的行业科技水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农科院制定了中长期事业发展战略,明确指出“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作为天津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主体,肩负着构建高水平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建成全国一流农科院、对天津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挥科技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的历史重任。”
为实现农科院在新时期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农科院党委研究提出了实施全院科技资源大整合、大聚集、大提高的发展思路。因此,农科院拟投资4.9亿元建设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在天津市西青区,外环线外津静公路17 公里处,占地面积共计300 亩。其中农科院原有(即国家保鲜工程中心、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和农业示范园区所在地)土地180 亩,新购置工农联盟农场土地120 亩(与国家保鲜工程中心和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所在地相邻的东侧和北侧农业示范园区所在地及相邻区域内)。本项目的建设分期进行,一期主要将老四所(即位于西青区西青道北侧的农作物研究所(水稻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林业果树研究所和植物保护研究所)、天津科润蔬菜研究所(位于西青区津静公路南侧)、机关办公楼(位于白堤路268号,含机关办公和农村经济与区划研究所、农业信息研究所)和天津科润黄瓜研究中心(位于白堤路301号)搬迁至国家保鲜工程中心和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所在地的东侧和北侧农业示范园区所在地及相邻区域内新购的土地内,并新建办公、实验及配套用房等,一期总建筑面积约68878.5m2(其中地上约64742.5 m2,地下约4136 m2),一期主要建筑为现代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中心(将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内的检测中心搬迁至此)、会议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一层职工食堂、二层文体中心)、农作物育种研究中心、黄瓜育种研究中心、蔬菜研究中心、畜牧兽医研究中心、林业果树研究中心、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信息研究所、专家公寓和附属设施建筑等;二期主要将位于天津市中北镇的天津市园艺工程研究中心搬迁至国家保鲜工程中心和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所在位置进行新建,将国家保鲜工程中心和天津市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进行改造,并重建天津市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及规划建筑等。本评价报告主要针对一期工程内容进行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将建成农科院及天津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技术研发平台,成为天津农业科技创新的高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及国际农业科技交流的中心。本项目预计2011年4月开工,于2014年12月投入使用。
2.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水平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年),本项目所在地引用西青区国控监测点大气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看出,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PM10年均值超标。2009年西青区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为285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79.6%。
(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厂址北侧、东侧和西侧厂界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要求,该地块具有良好的声环境。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3.1施工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范围一般可达100m左右,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昼间在60m范围内、夜间在565m范围内。本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200m,因此,施工扬尘不会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康宁里、和平里等邻近本项目的环保目标有所影响;施工噪声可能对康宁里、和平里等环保目标有所影响。因此,建设期需对本项目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进行防治,具体如下:
①施工扬尘
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认真搞好施工现场大清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的防尘措施。
②施工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白天施工机械超标在60米范围内,对建设项目周边环保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但考虑到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不产生显著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施工废水、固体废物
施工废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2运营期
(1)废气
①动物房排放臭味气体
动物房内短期饲养少量的实验动物用于实验,均饲养在有独立进风排风装置的动物箱内,动物饲养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经排风箱处理后由距地面9m高处排风口排出室外。排放臭气浓度为10(无量纲)。本项目动物房收集废气经活性炭治理后排放。
根据现有工程在采用相同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因此,动物房排放的臭味气体基本不会对厂界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②含病毒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含病毒实验室主要在畜牧兽医研究所内二级生物实验室内,均为符合GMP要求实验室内进行,部分在负压的状态下进行,实验过程在密闭的空间进行。含病毒实验室废气均经除菌过滤系统处理后,经各自设置的排气口屋顶排放,预计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③无病毒实验室和监测中心废气
本项目无病毒实验室和监测中心废气主要为含酸或有机物废气,实验室整体密闭,通过新风及排风系统送风及排风,有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均在通风罩或通风橱中进行,最后由各研究所的楼顶排气筒排放。预计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④食堂废气
本项目职工食堂油烟排放设有独立排烟道,由食堂屋顶的1根8m高的排气筒排出。食堂操作间排放必须安装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该装置净化效率不能低于85%,炊事过程产生的油烟经过该净化装置处理后浓度小于2mg/m3。
⑤汽车尾气
院区内结合广场道路、地下停车场共设置停车泊位458个,其中地上车位358个,地下车位100个,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TCH。CO是汽油燃烧的产物;NOx是汽油燃烧时,进入空气中氮与氧化合而成的产物;碳氢化合物是汽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多少与汽车行驶状况关系很大。
地上停车场为分散设置、主要停放小型车辆,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并且能够及时得到稀释扩散,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确保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车库内废气能够及时外排扩散;另外,地下车库排气口具体位置尚未最终确定,建设单位应将地下车库排气筒出口设置在避开建筑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人流密集处;排气口不应朝向附近的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高度应不低于2.5m。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⑥垃圾收集点异味
对垃圾收集点设有专人管理,及时交环卫部门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等,减少异味影响。预计不会对本项目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⑦污水处理站异味
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构筑物结构,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均设置在地面以下,进行了除臭除味处理以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标准要求。根据类比调研结果,相应规模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气味不会导致污水处理站地面50m半径范围以外区域的嗅觉影响。建设单位在该污水处理设施地面上通过设立标志明确标示该地下结构的用途。
(2)废水
扩建工程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其他用水排水(试验废水、灭活废水)、实验动物房排水(均经灭活处理)以及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47.6t/d(其中实验室其他排水28.6m3/d;动物房废水20m3/d;生活污水299m3/d),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中有196 t/d回用于全院绿化,151.6 t/d尾水外排。本项目建成后全院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回用后外排量为170m3/d,
本项目建成后全院废水经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回用水的相关标准要求,部分回用于全院绿化,剩余尾水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尾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拟建规模为日处理废水45万m3,收水范围包括本项目所在地,本项目排水可以达到该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通风柜中的通风机、离心机、排风扇、空调机组以及水泵等。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西侧、北侧、东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叠加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叠加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培养基(含病毒试验检测样本及有毒废液)1.8t/a、动物尸体0.5 t/a、废活性炭0.5 t/a、酸碱废液6.1t/a,一般废物为生活垃圾92 t/a、一般性试验废物(含可回收废液)为3.5 t/a、污水处理站污泥为8.8 t/a。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培养基(含病毒试验检测样本及有毒废液)、动物尸体、酸碱废液、废活性炭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培养基(含病毒试验检测样本及有毒废液)、动物尸体、酸碱废液、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7-49)。建设单位拟将废培养基(含病毒试验检测样本及有毒废液)、动物尸体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活性炭送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酸碱废液送酸碱生产销售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一般废物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GB14925-2001《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实验设施应与生活区保持大于50m的距离。本项目的最近环保目标为西侧200m的康宁里,因此,本项目可以满足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针对饲养实验动物而产生的臭味气体,采用动物箱集中饲养,设独立的排风系统,采用“饲养室封闭+动物箱除菌过滤系统+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式,废气由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再经约9m高的排气筒排空。活性炭吸附采用串联两级吸附装置。
本项目含病毒实验室废气均经除菌过滤系统(与动物房除菌过滤系统一致)处理后,经各自设置的排气口屋顶排放。
无病毒实验室和监测中心废气主要为含酸或有机物废气,实验室整体密闭,通过新风及排风系统送风及排风,有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均在通风罩或通风橱中进行,最后由各研究所的楼顶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安装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该装置净化效率不能低于85%,炊事过程产生的油烟经过该净化装置处理后浓度小于2mg/m3。
对垃圾收集点设有专人管理,及时交环卫部门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等,减少异味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考虑了本项目废水的实际情况、北方的气候原因和敏感点问题,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所有的设备均置于地下,水池位于地下且加盖板密闭,再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缺氧反应+接触氧化二级生化反应处理,所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是目前运行成熟的废水处理工艺,经预测,本项目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回用水的相关标准要求,部分回用于全院绿化,剩余尾水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各类设备全部采用低噪声型,从设备源头使噪声得到削减;生产设备放置在室内,有效地利用了墙体隔声。。
5.选址与布局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西青区用地规划,所处位置为农业示范园区用地,项目总体布局较合理。
6.总量控制
本项目产生污染物经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根据计算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cr1.5 t/a、氨氮0.4 t/a、固废0t/a。本项目实施后全院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为:CODcr1.7 t/a、氨氮0.5 t/a、固废0t/a。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将进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建议将上述总量纳入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7.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243万元,工程总投资4.9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百分比约为0.5%。本项目建成后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还将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将该项目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保证了“可持续发展”,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8.公众参与结论
本项目公众参与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共发放调查表30份,实际有效答卷30份,发放的主要对象为周边康宁里、和平里、京福里和农垦院等农垦宿舍和医院的住房或工作人员代表。调查结果表明:95.7%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支持或基本同意,没有反对意见。其中还有一些公众用文字表达了对该拟建项目的看法和建议:支持赞成建设本项目,希望能早日投产,尽早创造经济及社会效益。但建议在该项目建成后应注意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物的治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9.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该地区总体规划,平面布局合理。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研究工艺,节能、降耗、减污措施较为全面,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排放的废气、废水以及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建设方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10.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1.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联系电话:022- 23678628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 编:300191
联系电话:022-23051553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起1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