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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湾花苑住宅小区(A区)开发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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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团泊湾花苑住宅小区(A区)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天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估算: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5585.6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王公路以东,规划干路四北侧。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189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43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190平方米(地下储物间),非经营性公建1140平方米,经营性公建18420平方米(商业设施)。
2、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1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
施工期主要大气环境影响表现为施工扬尘,根据一般市政工程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约为下风向150m左右。本项目区外环保目标(大邀铺和小邀铺村)距离本项目施工边界较远(350m以上)预计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TSP对环境保护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不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为了降低施工区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津人发[2002]19号《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防尘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场地围挡、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轮、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
施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工地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民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排至临时施工旱厕,临时厕所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各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施工作业产生的浑水收集并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内的洒水抑尘。预计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
施工期间的主要噪声为施工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当其施工位置距离施工场界较近时,将会出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现象。施工噪声昼间影响距离为100m,夜间影响距离为250m。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距施工现场均超过300m,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尤其要控制夜间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委托市容部门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和多余土方在施工场地内妥善暂存后按照规定路线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2 营运期
本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尚未展开,将来入驻企业的具体经营类型和规模尚未确定。本评价主要根据区域规划主导产业(汽车拆解和橡塑拆解业)提出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预防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
本项目运营后炊事和冬季采暖(各户分别安装燃气壁挂炉)均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地下车库保证每小时不低于6次的换风量,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小区人员外排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规划团泊污水处理厂。团泊污水处理厂规划2011年底投入使用,本项目在其投产后方能竣工。本项目生活污水有合理去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地下和室内各设备间内设备,如土建变电站、地下车库换风设备等。以上设备均安置在封闭的设备间内,在做好相应防噪减振措施的条件下,设备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建设单位须严格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各产噪设备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1.2吨/年。本项目垃圾处理处置首先要考虑资源回收再利用,实行袋装化分类处置。对于金属、废纸、玻璃等可以再生资源进行回收;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全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3、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各项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规划团泊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采取必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它的建设改善了当地城市人文景观(绿地率为40%),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
因此,本项目在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天津天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王治民
联系电话:23051556
传真:23051740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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