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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天津南站配套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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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京沪高铁天津南站配套工程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6条(即丰泽道、柳静路、规划路四、规划路七、规划路八和规划路三),全长4605.051m。其中丰泽道、规划路四和规划路三按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50km/h,红线宽度30m,两侧各5m绿化带;柳静路按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50km/h,红线宽度40m,两侧各10m绿化带;规划路七和规划路八按双向二车道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红线宽度20m。建设内容除道路工程外,还包括1座跨越丰产河中桥,随路铺设的给水、中水、雨污水、燃气管网工程,路灯、交通设施、绿化工程以及天津南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另外,上述6条新建道路、天津南站前广场、辛老路的征地、拆迁以及辛老路两侧绿化工作也包括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工程总投资6.99亿元,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计划在2011年3月开始建设,到2011年7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施工机械在工作时均造成场界噪声超标。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通过对环境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的措施,可确保其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未来进行规划时需根据本报告预测结果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出现受噪声影响的环保目标。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丰泽道、规划路四和规划路三,一般情况下道路两侧40m以远区域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12mg/m3),最不利情况下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NO2浓度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浓度要求(0.24mg/m3)。
柳静路,一般情况下道路两侧60m以远区域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12mg/m3);最不利情况下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NO2浓度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浓度要求(0.24mg/m3)。
规划路七和规划路八,一般情况下道路两侧不同距离处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12mg/m3);最不利情况下道路两侧180m以远区域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浓度要求(0.24mg/m3)。
(3)水环境
施工期不设置集中的营地,建筑工人租用当地现有的民房或企事业单位闲置房间作为营地,因此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旱厕,委托有关部门定期清理;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泥浆排入泥浆池内循环使用。通过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治理措施,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拆迁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可利用部分就近用于工程填方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须按天津市有关规定由市容部门负责处置。拆迁张窝医院过程中可能产生废药瓶、针头等,这部分垃圾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与普通建筑垃圾混放。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可行,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景观
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会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通过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可以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取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应规划实施绿化,将有利于沿线景观环境的改善。
(6)社会环境
本项目施工过程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施工期间给周边区域公众的出行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将占用一定量的农田和鱼塘,通过采取有效保护、补偿等措施可以将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方便沿线公众出行、有利于沿线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项目所处区域规划为京沪高铁天津南站客运枢纽,一般不会允许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过。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品运输造成事故的概率较低。但本工程应当考虑结合区域规划,在工程设计及硬件配置中,为未来防范和处理风险事故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道路两侧空地未来规划时应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规划噪声影响控制距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夜间达标距离),噪声影响控制距离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居民楼、学校、医院、科研机关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挡、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运营期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及时清扫洒水控制路面扬尘污染;通过与交通等部门协调管理、加强疏导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委托市容部门及时清运;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内;在施工范围内分别建设蒸发池。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产生的不可利用的挖方土、工程弃土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工程弃土堆放场根据有关要求选址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全部回用填方;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可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道路交通高峰,加强管理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或者古树名木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京沪高铁天津南站配套工程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青区城乡总体规划的实施,能够促进西青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采取为环保目标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环保目标附近限速禁鸣以及合理进行规划建设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影响。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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