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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20万立石脑油储备罐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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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20万立石脑油储备罐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在滨海新区大港地区天津石化
分公司烯烃部厂区南部建设石化产业园区建设20万立石脑油储备罐工程项目,总投资23290.53万元,建设用地面积约56000m2,建筑面积约为1860m2,主要建设油品储罐、泵站、辅助站房(包括变配电所、控制室及阴保间、卫生间)、泡沫站。本项目石脑油储备罐罐容为20万立(4个5万立的储罐),设计为内浮顶罐,加氮封,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年油品周转量为57.97×104t/a。本项目建成后罐区会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浮顶罐、氮封、油气回收等有效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罐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至烯烃部废水处理场处理;泵类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为油罐检修时产生的罐底废渣,每4年清理一次,收集后外售,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急措施,风险可控。
项目工程实施中和运营后可能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将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管理和要求,进行施工和运营,将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22-638046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 董艳萍
电话:23051556,传真:23051556,电子邮箱:dyphouse@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编制环评大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公众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衷心感谢各位公众的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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