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开四马路雨污水泵站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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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四马路雨污水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概况
广开四马路雨、污水泵站工程是长江道(青年路~南开三马路)道路拓宽工程排水配套工程的一部分,为改善广开四马路地区排水情况,根据天津市排水规划要求,将现有广开四马路污水泵站、现有靶挡道雨水泵站、现有五马路合流泵站、现有苏堤路污水泵站合并,计划在现状广开四马路污水泵站、靶挡道雨水泵站地界内修建一座雨、污水合建式泵站。本项目投资5230.6万元?,项目选址位于长江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东北角,南侧为长江道,西侧为广开四马路,北侧为南开区规划局和颂禹西里2#居民楼、东侧为颂禹西里1#居民楼。项目占地面积为3244 m2。建筑面积为636 m2。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雨、污水合建式泵站一座,雨水泵站设计流量为8.0m3/s,污水泵站设计流量为1.5m3/s,包括:进水闸井、格栅井、集水池、出水池、出水闸井等;新建附属二层建筑一座,一层为雨、污水泵站高、低压配电室、值班室;二层为排水管道养护班组;对雨、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进行改造。
本项目由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利用世行贷款及财政投资,投资额约5230.6万元,其中世行贷款4216.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3.8万元。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预计竣工日期为2012年4月。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其邻近区域有短暂的影响,因而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本评价提出关于防尘降噪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民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管道;冲洗车辆和路面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土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中对津河产生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可降至最低。
2.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及环境影响
2.2.1 恶臭
泵站运行过程集水池中的积水和泵站内格栅对雨水水预处理产生的过滤沉积物在不能及时清理时会产生一定的恶臭。经类比调查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营运期由于从泵站的结构设计上减少了恶臭的排放强度和面积,同时安装了高能离子氧化除臭装置,厂界恶臭可以维持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能够满足DB12/-095-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20(无量纲)的限值要求,做到厂界达标排放,预计对泵站周边的居民(厂界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为8m)也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2.2.2废水
本项目应设置雨水管路和污水管路之间设置连接闸,将初期雨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后期雨水根据预测其水质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限值,预计对津河的水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其废水排放总量为1.4m3/d,废水中的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Cr、BOD5、SS、氨氮等。本项目排放污水的水质比较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生活污水可以与收集的污水一起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合理。
2.2.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潜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泵站噪声源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影响值与现状值叠加后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要求。
2.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栅渣、沉砂,可以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上述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出现二次污染问题。
3、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严格按《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对设备合理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确保设备噪声源强低于85dB(A)。
(3)工程设计上考虑建筑隔声功能,通过为水泵房单独设置设备间、内贴吸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等措施确保隔声量不低于30dB(A)。
(4)对水泵等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管路连接处加装软垫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5)生活垃圾和栅渣、沉砂委托市容部门按时清运处理。
(6)建设单位须落实格栅、沉砂沉淀物的及时清理措施,防止恶臭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建设单位应加强泵站的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对于高能离子氧化除臭装置应保证其保证除臭设施稳定运行。
(8)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利用绿色植物减少本项目的厂界恶臭,同时美化周围环境。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正常运行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高能离子氧化除臭装置后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产生固体废物落实及时清运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涉及的国家考核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0.15t/a)、氨氮(0.015t/a)固体废物(0t/a)。由于本项目水污染物为工作人员所排生活污水产生的,本项目内并不新增工作人员,所用工作人员由现有值班人员中调配,本项目并未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5、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新建雨、污水合建泵站位于现状广开四马路污水泵站和靶挡道雨水泵站院内,为长江道与广开四马路地区规划雨、污水泵站位置,无需另行征地。雨水泵站收水范围内的雨水排放进津河,污水泵站收水范围内的污水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符合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工程规划。泵站虽然距离居民楼比较近(厂界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为8m),但泵站建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预计不会对周边的居民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泵站的选址基本可行。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 http://www.tjhb.gov.cn/pj5-13/infoPublishList.asp(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页)。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规划选址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规划开发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
④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19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2598399
联系人:李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6
联系人:田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