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控制性详规环评——————————————————报告书信息公示201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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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概况 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规划范围四至:东至假山风景区、南至津晋高速公路、西至大芦北口村、北至王庄子村,规划总面积为170公顷。西青开发区四期C区以电子信息、汽车配套及生物医药产业为主导产业。
西青开发区四期C区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工业用地占建设总用地的63.45%,以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外围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生物工程及它相关产业为主,同时为西青经济开发区和微电子做配套产品。
西青经济开发区未对四期C区单独设立经济发展目标,根据西青经济开发区经济规划目标(规划至2015年开发区GDP达到100亿元,税收20亿元)推算,西青开发区单位土地GDP产出应达到7.8亿元/平方公里,则四期C区2015年GDP应达到13亿以上。
1.2 规划分析
根据规划分析,西青经济开发区规划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西青区总体规划、西青生态区建设规划均有较好的符合性。西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是西青经济开发区的一部分,其规划面积为170公顷,其工业用地占规划面积的63.45%,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四期C区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汽车配套和生物医药产业,与西青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相符。西青经济开发区总规要求将整个开发区建设成为无煤工业区,在招商引资方面倡导引进高技术型、节水、节能项目,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在企业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根据开发区四期C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不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入住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厂内自建燃气锅炉房解决供热问题,能够满足无煤工业区要求。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规划与西青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有较好的符合性。
1.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工业园区的建设对涉及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及土地利用形式将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和变化。在上位规划统筹对基本农田、耕地等生态用地进行异地补偿、土地变性的前提下,规划绿地、水系得以保质保量实施的情况下,长期来看,本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是较小的。
(2)能源大气环境影响
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将继续沿用前期开发区的开发方式。入驻企业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房,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电力、燃气解决生活和生产供热。,燃气废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为保证规划医药产业园工艺废气不对北侧大芦北口村造成显著影响,建议规划区北侧设置不低于30m宽的防护带。
(3)水资源水环境影响
西青经济开发区供水采用凌庄水厂和崔家码头水厂(现名为津滨水厂)双路供水方式。凌庄水厂和崔家码头水厂供水能力均为日50万吨。从两个水厂现状实际供水量来看,剩余供水能力能够满足四期C区的水资源需求。规划区域污水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大寺污水处理厂刚刚完成扩建工程,扩建后总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日,完全有能力接纳四期C区排放的污水。
(4)声环境影响
规划区域引进企业规模较小且属于低噪行业,预计入驻企业的生产噪声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且预计区域交通量不会因入驻企业增多而大幅增加,不会出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
(5)固废环境影响
工业园区可针对不同的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废物以综合回收利用为主,危险废物依托天津市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纳入西青区的垃圾运输处理体系,最终回收利用于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走循环经济的路线。
(6)环境风险
预计规划区内不会出现重大风险源。西青开发区管理部门应制切实可行的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低;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发生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1.4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规划方案的实施利弊兼有,基于规划能够促进地区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而且随着规划实施,可有效完善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利于区域污染控制。故本评价认为规划方案比较合理。
1.5 总量控制
根据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详规,四期C区规划日用气量约2580立方米。由现状已开发区域实际用气量来看,规划用气量能够满足实际需要。根据用气量预计四期C区燃气SO2年排放量不超过592kg、烟尘年排放量不超过283kg、NOx年排放量不超过1732kg。
根据预测,预计西青开发区四期C区CODCr排放量为386.9t/a,氨氮排放量为58.0t/a。西青经济开发区四期C区排放的污水经管网进入大寺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将在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消减。
1.6 公众参与
大部分公众、专家及有关单位对本规划了解或基本了解,认为本规划对当地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有利,认为大气是主要环境问题,全部公众对本规划支持或基本支持。针对各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评价均进行了论述,并反馈给规划编制部门。
1.7 总体评价结论
园区定位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与上层规划有较好的符合性,规划实施不存在明显制约因素。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总体而言,该规划编制注重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建议的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2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
规划单位:天津市西青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3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9
传真:87671909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