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王公路道路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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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现状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现状为现状道路、农田和果园。线位全部位于武清区界内,呈南北走向,工程南起崔廊路,北至京津塘高速跨线桥,道路长度5000m,道路拓宽后横断面为:2.5m(人行道)+12m(行车道)+6m(绿化分隔带)+12m(行车道)+2.5m(人行道),路面宽度24m,路基宽度35m,改造后公路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车速80 km/h,车道数为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35941㎡,投资估算约9950元,计划在2011年5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1年8月竣工。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施工机械在工作时均造成场界噪声超标。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小王古庄村等环保目标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可通过采取安装隔声窗及合理规划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环保目标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在本项目投入运营后2015车流量情况下,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30m以远NO2浓度预测结果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要求。
(3)水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应处理后回用或者运至污水处理厂排放;在施工场地建设蒸发池。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排入经边沟最终排入大谋屯排干渠。
(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挖方土全部回填,清淤土外运至其它工程堆场晾晒后,用于其它工程填方,清淤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洒漏;土方堆放场根据有关要求选址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5)生态景观
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会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通过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可以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取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应规划实施绿化,将有利于沿线景观环境的改善。
(6)社会环境
本项目施工过程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施工期间给周边区域公众的出行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将占用一定量的农田和水渠,通过采取有效保护、补偿等措施可以将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方便沿线公众出行、有利于沿线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7)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较小,通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及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2 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道路两侧空地未来规划时应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规划噪声影响控制距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3类夜间达标距离),噪声影响控制距离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居民楼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挡、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运营期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及时清扫洒水控制路面扬尘污染;通过与交通等部门协调管理、加强疏导等措施控制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委托市容部门及时清运;施工期污水及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内;在施工范围内分别建设蒸发池。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产生的不可利用的挖方土、工程弃土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工程弃土堆放场根据有关要求选址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全部回用填方;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可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道路交通高峰,加强管理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或者古树名木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城王公路道路工程项目符合城市和地方规划,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京滨工业园和沿线村镇交通,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对保护目标和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采取安装隔声窗及合理规划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环保目标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23051554
传真:23051554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7、公示时间
2011年4月18日至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