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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众邦化工有限公司五氯酚钠工艺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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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众邦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北方化工厂,始建于1996年9月。该企业主要生产高品质的五氯酚钠产品,公司位于大港中塘镇马圈村,建有年产2000吨五氯酚钠项目。由于现有生产工艺能耗大,生产设备陈旧,部分废气污染源排放不达标等,为减少能耗,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公司拟投资226万元人民币,对厂内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改工程预计2011年7月开工,2011年9月竣工。天津众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环保设施投资约33万元,技改过程中追加环保设施投资27万元,合计60万元。
2.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特征因子HCl、Cl2、苯酚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建设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SO2、 NO2、 PM10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中二级标准。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
拟选厂址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噪声标准》(2类)要求,项目选址地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运营期环境影响
3.1环境空气影响
经影响预测,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如下所述。
氯化工序废气中HCl、苯酚、Cl2的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7.78×10-4mg/m3、5.83×10-4mg/m3、1.94×10-5mg/m3,占标率分别为1.56%、2.92%、0.02%。HCl、苯酚、Cl2在最近环保目标马圈村处的影响值分别为5.02×10-4mg/m3、3.77×10-4mg/m3、1.26×10-5mg/m3,占标率分别为1.00%、1.88%、0.01%,远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的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0.0107mg/m3、0.0214mg/m3、0.02354mg/m3,占标率分别为2.38%、4.28%、8.72%。烟尘、SO2、NOX在最近环保目标马圈村处的影响值分别为5.26×10-3mg/m3、1.16×10-2mg/m3、1.05×10-2mg/m3,占标率分别为1.17%、2.10%、4.28%,远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HCl最大落地浓度为0.01079mg/m3,远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0.20 mg/m3)要求;HCl在最近环保目标马圈村处的影响值为3.91×10-3mg/m3,占标率为7.81%,远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相应要求。
本项目需设15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内设置旱厕,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市容部门清掏外运。废水无外排。
3.3 噪声
本项目技改过程无新增强噪声源,根据现状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燃煤灰渣和生活垃圾。燃煤灰渣外运作为建筑材料或筑路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容部门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风险评价因子为氯气,厂内贮存量构成了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性事故为氯气泄漏造成环境影响,经事故源项计算及影响预测,氯气泄漏在不同稳定度下半至死浓度出现范围最大为68.7m~291.2m 之间,短时间允许接触浓度出现范围最大为144.3m~1406.4m 之间。周围村庄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为西侧600m 处的马圈村,因此不会对村庄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的风险值为5.8×10-6,低于化工行业风险建议标准值8.33×10-5。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厂内采取了有毒物质泄漏报警及监控措施,设置了碱液池、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在技改过程中,评价提出了增设碱液自动喷淋装置、液氯钢瓶储存及使用区设置围堰的建议,同时要求事故水池只做事故废水收集及装置区雨水收集的要求。在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及社会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4. 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
4.1废气防治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氯化工序废气、燃煤锅炉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
生产工艺过程中氯化工序废气采用两级降膜吸收器吸收+一级填料碱洗塔处理工艺,HCl吸收效率不低于99%,技术改造后废气由1根25米高度排气筒排放。污染物HCl、苯酚、Cl2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技术改造完成后燃煤锅炉废气采用麻石水磨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符合锅炉烟气执行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Ⅱ时段标准)。
无组织排放污染源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较技改前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约减少50%。
4.2噪声防治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输料泵、真空泵、循环水泵、锅炉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声源强度介于70~85dB(A)之间,厂方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屏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高噪音设备安装消音器等多个措施并举以降低噪声影响。
4.3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收集的母液及冷凝水均回用至中和工序。少量生活排入厂内旱厕,由当地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装置区雨水收集至事故水池,逐步用于中和工序。厂内无外排废水。
4.4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燃煤灰渣和生活垃圾。燃煤灰渣产生量约为60t/a,外运作为建筑材料或筑路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0t/a,由市容部门及时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天津众邦化工有限公司本次技术改造实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无新增,较技改前,各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烟尘2.4t/a、SO24.8t/a、NOx5.3t/a、工业固体废物0。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HCl 0.096t/a、苯酚0.072t/a、Cl20.002t/a。
6.环境监测
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应按照本报告建议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7.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地区规划。拟采取的生产工艺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建设地区地域空旷,大气扩散条件好。在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后,排放少量废气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废水无外排、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合理。
综上所述,在落实了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8.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索取。
9.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众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成斌
联系电话:022-63137066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董艳萍
电 话:87671903,传真:87671903
邮 箱:dyphouse@sina.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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