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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欣嘉园二期2平方公里市政综合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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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南区北石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选址位于津南区双桥河镇,本工程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29.26公顷,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29.26公顷。总投资为12526.55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投资4163.82万元,二期工程投资8362.73万元)。
本项目位于双桥河镇北部,规划范围为:北至海河堤顶路,南至规划十一纬路,西至汉港路,东至规划八经路,总用地面积223.48hm2,区域内现状土地类型以农田为主。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海河南路(汉港公路至规划九经路段),车行道面积约19046m2,人行道面积约4980m2;沿路铺设管径d1200-1400mm的雨水管道995m,铺设管径d600mm的污水管道500m。新建规划三经路,车行道面积约1908m2,人行道面积约954m2;沿路铺设管径d800mm的雨水管道150m,铺设管径d400mm的污水管道180m;绿化面积约为20676m2;安装路灯12套。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海河南路(规划九经路至规划八经路段),车行道面积约33276m2,人行道面积约5814m2;沿路铺设管径d1200-d2000mm的雨水管道2155m,铺设管径d400-600mm的污水管道1045m;绿化面积约为39024m2,;安装路灯68套。
二、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道路和桥梁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
按照天津市有关防尘、抑尘规定,通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通过采取合理调度施工计划、缩短沥青运输车辆在现场等待时间等防控措施,沥青烟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装卸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影响值逐渐衰减;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工期,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废水等工程废水及各项工程施工人员宿营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环保型厕所并委托有关单位清运处理,上述处理方案及排水去向合理可行。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苇塘、鱼塘清淤产生的淤泥;配套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道路、再生水、排水、通讯、照明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回填剩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清淤淤泥晾干后可用于建设用地填土。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产生汽车尾气。
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道路工程NO2的影响范围为30~150m。
(2)废水
营运期排水主要为区域内路面径流污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Zn等;具体雨水管网设置及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满足水利部门的要求。
(3)噪声
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不同道路类型设定相应的防护距离,可减轻其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根据本工程特点,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3、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使水土流失稍有增加,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道路桥梁工程和各项工程的施工区域、施工场料等;弃土由市容管理部门提出处置要求,建设单位予以实施。
本项目绿化工程的实施,使区域内的绿地面积大幅度提高,弥补了由于植被减少导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下降,同时对区域生态价值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
4、风险
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事故风险,致使人身受到威胁或财产受到损失;本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主要为施工中使用的柴油、汽油燃料等易燃易爆品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只要加强施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施工前进行详细、周密调查,绝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可以提升内部交通路网,雨水、污水等基础设施条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津南区空间发展战略要求;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系电话:022-87671901
传真:022-87671901
网站:www.tjhb.gov.cn
电子信箱:ysys_512@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11年5月12日起至22日前。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87671908  022-87671907
传真:022-87671908
联系E-mail:tjeiac@tjeiac.com
ICP备案号:津ICP备0800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