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最新文件

环评管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正文

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厂及中水厂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1、项目建设内容
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厂及中水厂工程由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总投资3973.61万元,污水厂规模按照近期1.0×104 m3/d考虑,污水厂出水作为中水厂的水源;中水厂处理规模为1.5×104 m3/d,水源不足部分考虑从武清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调入,中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全部作为天津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循环水补水水源。能源站正常运行条件下本项目出水不对外排放,在非正常工况下(如能源站停运、检修等)本项目一级A处理出水排入项目北侧龙凤新河(北京排污河)。工程选址总用地面积40042.96m2,其中远期预留建设用地面积15906.14 m2,本期用地面积24136.82 m2。项目的建设完善了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基础设施配套,增强了其综合竞争力,为园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区域形象做出贡献,同时也为园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2、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依据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开发区三期西区规划布局,本项目选址地块为市政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功能区规划。
3、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武清区2009年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的监测统计分析,武清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采暖期大气污染常规因子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说明该区域采暖期大气环境受燃煤污染影响较大。2009年武清区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为307天,占全年监测天数(350天)的87.7%,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选址处H2S、NH3、臭气浓度现状浓度均为未检出。各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噪声
项目选址四侧边界昼间噪声值49.5~52.6 dB(A),夜间噪声值39.6~43.2 dB(A),四侧厂界噪声背景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区道路交通及社会噪声,项目选址处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地表水环境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年本)中龙凤新河(北京排污河)水质的监测统计结果,龙凤新河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有分别不同程度超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排放口附近龙凤新河水质,本评价在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1000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由监测结果可知,除pH、CODCr、NH3-N达标外,BOD5、总磷指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要求。
4、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4.1大气污染物
(1)恶臭污染物
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置区的恶臭气体经收集进入各自区域的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6m高排气管排放。污水预处理区NH3排放浓度约为0.47mg/m3,排放量为9.4×10-4kg/h,H2S排放浓度约为0.045mg/m3,排放量为0.9×10-4kg/h;污泥处置区NH3排放浓度约为1.22mg/m3,排放量为6.1×10-3kg/h,H2S排放浓度约为0.042mg/m3,排放量为2.1×10-4kg/h。
(2)食堂燃气废气和油烟
本项目食堂燃用天然气,燃气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20 kg/a、SO2 0.28 kg/a和NOX 2.70 kg/a。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规模,其排放油烟参照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关于小型规模的规定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油烟净化率不得低于65%,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4.2废水
本项目厂内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装置冲洗水、污泥脱水等汇集后排入厂内进水泵房,随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全部作为天津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循环水补水水源,出水不对外排放;在非正常工况下(如能源站停运、检修等,一般时间为30天/年)本项目一级A处理出水排入项目北侧龙凤新河(北京排污河),按污水及中水设计处理1.0万m3/d(不考虑外调入的0.5万m3/d)计算,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Cr 0.5 t/d、BOD5 0.1t/d、SS 0.1t/d、NH3-N 0.05(0.08)t/d、TP 0.005 t/d、TN 0.15 t/d。
4.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泵房、旋流沉砂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建筑物中的污水泵,污泥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污水泵和污泥泵噪声源强约为80dB(A),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源强约为90B(A),鼓风机噪声源强约为85dB(A)。噪声源经隔声降噪以及距离衰减,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粗、细格栅的栅渣1.0 t/d(含水率60%)、沉砂池的沉砂0.45 t/d(含水率60%)、污泥泥饼11.75 t/d(含水率80%)和生活垃圾2.74 t/a。
5、环境保护措施
5.1废气
污水处理区与污泥处理区产生的臭气分别收集进入各自的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由6m高的排气管排放。
食堂加装油烟净化率不得低于65%的油烟净化装置,外排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燃气废气与油烟一起通过建筑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油烟排气口排放。
5.2废水
项目运营期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装置冲洗水、污泥脱水等汇集后排入厂内进水泵房,随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处理。污水及中水处理采用“预处理+CAST+高密度澄清技术+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5.3噪声
在设计中尽量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降噪、减振、隔音等措施。
5.4固体废物
脱水后栅渣、沉砂、污泥经取样检验,调查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成分,按照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鉴别,不涉及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若涉及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5事故风险
本项目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厂及中水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加强生产中的监测;加强与收水范围内重点污染源的联系,及时获知其可能的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的信息;建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日常预防措施的执行监督。建议考虑修建应急调节池,当污水量超过处理规模时,将污水暂存在应急调节池中,在污水量较小时再将污水逐步送至污水处理系统,以保证污水全部得到有效处理。
5.6排污口规范化
为了对本项目的外排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依据津环保监理[2002]71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废水总排放口规范化工作。
6、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6.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除臭装置净化后排出的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占标率较低。
(2)由预测计算可知,本项目NH3和 H2S四侧厂界预测浓度中的最高值分别为9.4×10-3mg/m3和7.2×10-4mg/m3,低于于厂界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排放的NH3和 H2S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天津市DB12/-059 -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要求。
(3)由预测结果可知,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恶臭污染物NH3和 H2S的浓度影响值均远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0.2 mg/m3和0.01mg/m3),占标率很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并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5)食堂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炊事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通过建筑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1)本项目污水及中水处理采用“预处理+CAST+高密度澄清技术+过滤+消毒”工艺,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处理后以上指标外排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
(2)根据污水来源及工程排污特征,预测对受纳水体龙凤新河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国家对总量控制的指标要求及水质现状情况,选定CODCr和氨氮为预测因子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处理达标的尾水与龙凤新河的河水混合后,在排放口处CODCr和NH3-N浓度的预测值稍高于龙凤新河本底浓度监测值,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低于排放口上游500m处的现状监测值,龙凤新河的水质即可恢复到原对照断面的水质;在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口及下游COD和NH3-N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的标准(40mg/L,2 mg/L),因此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龙凤新河的水质造成污染影响。
(3)以污水厂及中水厂预测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计算总量,可以看出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明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Cr 1810 t/a、BOD5 1092t/a、SS 1457t/a、NH3-N 1.5(2.4)t/a、TP 14.57t/a),改善临近水域的水质,同时对于武清区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积极作用。
6.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所在各设备间做好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且由于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区,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厂界420m),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6.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脱水后栅渣、沉砂、污泥经取样检验,调查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成分,按照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鉴别,不涉及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若涉及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以上处置途径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5环境风险影响及预防
本项目污水及中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包括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如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等等,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7、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7.1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于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西北侧。选址东侧为工业五路,南侧为武清信义110kV变电站,西侧为武清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待建设用地,北侧隔高新西道为龙凤新河。本评价建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如居民点、学校和医院等。选址地块及周边规划为高端制造业聚集区,100m范围内没有规划集中居住区、办公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本项目各工艺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收集后进入各自区域的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经6m高排气筒外排。经过以上治理,除臭装置外排的恶臭气体在厂界处可以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对于污水处理厂厂界恶臭因子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选址可行。
本项目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发生设备故障致使污水出水水质下降或污泥不能及时处理而引发贮泥池爆满,散发恶臭,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但本项目污水厂和中水厂在营运过程中会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因此发生事故的概率很低且这种不利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
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7.2平面布局合理性
厂前区主要为办公区域,设置在厂区的东北部,距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置区较远,卫生条件好,可尽量减轻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产生的臭味、设备噪声对厂前区的影响,并且污水厂北侧靠近厂外道路,便于人员进出污水处理厂。
污水预处理区相对卫生条件较差,位于厂区西北部,远离办公区,有利于保证生活工作环境。变配电间距污水处理主单元CAST池和中水处理系统较近,这样可以缩短供电线路的长度,减少能耗。
污泥处理区布置于厂区的最南部偏东侧,将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缓冲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同时污水厂设置了循环道,可以避免污泥运输车辆穿过厂前区。
在厂前区的空地以及各构筑物之间,充分考虑进行绿化和美化,栽种草皮、绿篱和观赏树木。厂前区与生产区之间、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进行绿化隔离、种植乔灌木,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便于日常运行和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8、清洁生产
本项目为污水厂和中水厂的建设,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厂及中水厂工程既是一项市政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控制区域水污染、保护区域水环境的公益性环保工程。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完善该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投资环境,又能满足三期西区开发所带来的污水处理需求,实现污水再生利用,节约水资源。
本工程设计的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1.5万m3/d出水全部作为天津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循环水补水水源,以能源站年正常运行335天(能源站停运、检修时间为30天/年),则可节约新水用量502.5万m3/a,有效的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作为污水及中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后将会大大降低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生产生活排水对该地区水环境的污染风险,本项目一级A处理出水1.0万m3/d,在华电武清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停运、检修时(一般时间为30天/年)将排入项目北侧龙凤新河(北京排污河)。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Cr 1810 t/a、BOD5 1092t/a、SS 1457t/a、NH3-N 1.5(2.4)t/a、TP 14.57t/a。
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49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2.3%。
10、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15 t/a 、NH3-N 1.5(2.4)t/a、固体废物0 t/a。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基础设施配套,有助于减少该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厂及中水厂的竣工正常营运后将对地区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污水厂及中水厂的固体废物经取样检验不含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设有环保部门,并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应主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监测工作,同时应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2、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工程建设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加强本项目收水范围内各排污点源的管理,本项目进水达到设计进水水质的前提下,在对处理工艺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确保各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效果,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3、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4、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庆祥
电话:010-51966027
邮箱:yqx123@sina.com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丁晔
电 话:022-87671906
邮 箱:manpor1980@yahoo.com.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电话:022-87671908  022-87671907
传真:022-87671908
联系E-mail:tjeiac@tjeiac.com
ICP备案号:津ICP备0800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