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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新建引江原水预处理厂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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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新建引江原水预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新建引江原水预处理厂工程的主要功能是当水源水质发生恶化和出现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时,对原水进行预处理,防止恶化的水体进入水厂。项目总投资1932.11万元。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南水北调中线引水暗渠附近永青渠段附近。占地包括永久性征地和临时占地,永久性征地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刘家房子,具体四至为:东至地界,南距引江暗渠边1000米,西距永青渠边25米,北至地界,占地3375m2。临时占地为铺设加药管道所需占地,起点为新建预处理厂,沿永清渠西侧路向南1公里至引江3.8m×3.8m渠道2+660公里处加药井内。工程设计规模22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氯间及氯库、加药间及药库、加炭间及炭库、投加管道及相应的附属建筑物等子项。总建筑面积1000m2。同时沿永清渠西侧路向南1公里至引江3.8m×3.8m渠道2+660公里处加药井铺设加药管道:铺设二条DN50加氯管;二条DN50加药管;二条DN100加炭管;长度分别为1公里。预计开工时间为2012年1月,竣工时间为2013年10月。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油烟、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生活垃圾等污染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再回用。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食堂拟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设施以保证油烟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化粪井、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GB/T18920-2002《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中对应标准要求,故本项目污水回用和处理方案可行。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为加药泵建设减振基础,加装隔声罩。不计树木、绿地等对噪声的削减作用下,经过加药间隔声和距离衰减,本项目运行期四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区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采用密闭运输,防止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污水和油烟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在取得规划许可的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1年8月20日~2011年8月30日)。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箱:tjeia@126.com, 邮编:300191,电话:022-87671820
传真:020-87671820, 联系人:孙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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