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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桥北新区供热站(3×70MW)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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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况
随着宁河桥北新区的快速发展,居住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增加,现有集中供热能力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集中供热需求。为配合宁河桥北新区的开发建设,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投资6820万元,选址于宁河桥北新区运河家园北侧地块(现状2×14MW供热站厂区内),将现有2×14MW供热锅炉房拆除后改建,项目建设规模为3×70MW,供热负荷210MW,建成后可提供集中供热面积400万m2。以满足本阶段桥北新区居住小区及行政办公、企事业单位集中采暖的需求,项目不包括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建设。本项目锅炉房采用燃煤热水锅炉供热,占地面积37983.7 m2、总建筑面积26275m2。工程预计到2012年9月竣工投用。
2、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选址地区除PM10、SO2、NO2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污染物因子采暖期浓度均明显高于非采暖期。由结果可知,该地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和PM10,这主要是因为冬季燃煤和该区裸露土地较多,风力引起地面扬尘所致。2010年宁河县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6.2%,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SO2、PM10、NOx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均可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由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址四侧厂界昼夜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建设选址声环境质量较好。
3、项目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
根据宁河县规划局对本项目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宁河(县)[2009]地准字第006号),政府部门同意本项目的选址。但从区域规划布局来看,本项目位于整个宁河桥北新区规划区域的冬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选址不是非常理想;但是,工程所在地区交通便利、建设场地条件优越,区位优势较为明显,经本报告的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区域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因此,总体而言,选址可行。当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另行选择更合适的地点进行建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为扬尘和噪声,在施工持续时间内对其施工场界处有明显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随之消失。施工中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治扬尘和噪声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邻近区域环境的影响。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锅炉燃料使用优质低硫煤,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净化后,除尘效率不低于97%,脱硫效率不低于90%。废气经1根100m高的烟囱排放,经排放参数论证,本项目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后,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Ⅱ时段的相应排放限值,锅炉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必须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对锅炉房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中烟尘、SO2、NOX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
经扩散预测计算可知,排放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落地浓度对周围区域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均是较为轻微的,运营期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本项目环保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运营期通过采取封闭煤场及输煤廊道并喷水抑尘等措施,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粉尘可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保目标影响轻微。
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规定对排气筒最大出口内径进行计算,本项目设计烟囱上口直径为4.7m,不能满足最小出口流速要求,本评价建议烟囱出口直径设置为3.6m。

食堂燃烧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餐饮油烟经净化后的排放浓度低于2.0mg/m3,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房生产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水质能够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对水环境没有不利影响。
(3)声环境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间内的鼓风机、引风机,泵房内的各类机泵、干煤棚内的上煤机械以及脱硫车间内的风机等产生的动力噪声和设备噪声。对噪声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低噪声型号,干煤棚临近厂界处不得设置窗口;风机进口加消声器,设减振基础,引风机外围封闭;水泵入口加软接头,设减振基础。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于锅炉排气噪声应在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同时安排在昼间操作、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同时合理调度、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运输,并采取限速、禁鸣的措施。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炉灰渣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可与脱硫废渣一起做为建筑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例如用于道路工程填方、生产建筑材料等。在建设单位落实炉渣处置去向、及时清运处理、做好运输和存放过程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建设单位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炉灰渣接收处理协议或合同,保证其去向合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废包装、食物残渣等,可采用袋装收集的方式,并委托当地市容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保证生活垃圾妥善存放、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交通运输
本项目负责运输的主要道路为津榆公路、芦汉路,可以满足运营期的运输能力,本工程对运输道路的交通负荷影响不大、运输路线合理可行。
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道路交通运行体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车流量增加引起的交通阻塞、可能的车辆超载对路面的破坏、未按要求封闭车辆顶盖或车体破损所引起的扬尘对道路景观体系的破坏等。以上情况均应采取适当的管理方式加以避免,将物料运输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写入原料煤运输委托合同,严禁超载和无苫盖运输。
(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等文件,本项目应设置规范化污水排放口,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锅炉房尾部烟道进入烟囱口处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对锅炉房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中烟尘、SO2、NOX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
(7)烟囱设置
烟囱外围设置除按照航空安全和防雷电等要求设置外,建议考虑烟囱外延的美化,设计相应的图案等以美化烟囱外观,促进本项目供热站与周围环境的良性融合。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供热站投产运营后,总量控制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为烟尘59.23 t/a、SO2 84.91 t/a、NOX 420.52 t/a、CODCr 0.41 t/a、NH3-N 0.035 t/a。
按照《宁河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项目安排,“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后,可以削减二氧化硫1043.34吨,能够满足本项目SO2 84.91 t/a的二氧化硫总量需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由宁河县环保局予以平衡给出,符合区域总量管理要求。
6、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治理投资总额约为1800万元,约占锅炉房总投资6820万元的26.4%
7、结论
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桥北新区供热站(3×70MW)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选址可行。运营期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具有合理的排放去向;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采取必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能够得到附近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在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8、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9、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倩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供热站
电话:022-69580629
邮箱:tjyd_bgs@163.com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丁晔
电 话:022-23051291
邮 箱:manpor1980@yahoo.com.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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