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渌水道(双林农场)E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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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渌水道(双林农场)E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中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的精神,调整我市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住房有效供应,逐步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的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的相关规定,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津南区渌水道(双林农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共分为A~G七个地块,这七个地块均单独立项,单独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开工、竣工,并且每个地块的公用工程均独立建设,独自使用。本项目为津南区渌水道(双林农场)E地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289.9m2,总建筑面积150342m2,主要建设内容为9栋22-30层的住宅楼及相应配套公建,入住户数为2215户,约5316人。本工程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4.5亿元,预计2013年9月全部竣工。
2.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水平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10年津南区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6.2%,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
(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经现场监测,渌水道A~G整个地块中的1~4#监测站位中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4~8监测站位中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由工地扬尘监测结果可知,距本项目施工场界在100m之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均会不同程度的受到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本项目在目前施工过程和后续开发中要严格贯彻天津市建交委《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的15条防尘措施后,可使施工期扬尘对环保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
(2)施工噪声
从施工噪声预测结果看,本项目施工噪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3)施工燃气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民工炊事燃用液化气,会有燃气废气产生。
施工期间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在经过简单隔油、沉淀处理的前提下,可以运至连通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管道排放,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冲洗车辆、施工场地以及基础施工过程产生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可以设置水泥蒸发沉淀池进行处置、施工后对蒸发池及时平整并覆土掩埋;也可以除去废水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少,并且水质简单、容易处理,通过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对地表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要依据《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3.2使用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小区内部环境影响
①环境空气
a、居民燃气废气
本项目炊事过程会产生燃气废气,燃气废气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6t/a、SO20.08t/a和NOX0.8t/a。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量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b、区内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地上、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共566位。其中地上停车场车位为40位,分布在各小区住宅楼前,地下停车场车位为526位,位于地下室内。由于地上停车场为分散设置、主要停放小型车辆,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并且能够及时得到稀释扩散,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确保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车库内废气能够及时外排扩散;另外,地下车库排气口具体位置尚未最终确定,建设单位应将地下车库排气筒出口设置在避开建筑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人流密集处。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②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根据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本项目在设计中已预留中水管网接口并使用中水供水管道,将中水回用于居民冲厕、小区绿化等。
③声环境
a、设备噪声
地下换热站及给水泵房内水泵及各住宅楼顶电梯间内噪声应采取相应消声减振措施,避免对楼内人员正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出售楼时,应向业主明示换热站、水泵房及电梯间所在的位置情况。
b、汽车噪声
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当装有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声器和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小区内车辆禁止鸣放喇叭,以保证小区内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小区管理部门应对停车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在出入口处造成堵塞;并禁止将地上停车位设在居民居室窗前,以避免造成扰民。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居民和公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5.6t/d。垃圾处理处置首先要考虑资源回收再利用,实行袋装化分类处置。对于金属、废纸、玻璃等可以再生资源进行回收;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全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2)公建对本项目的影响
①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初步规划将社区商业服务中心部分以招租形式运营,可能用于设置超市,还可能引入服装、电器、鲜花礼品店等商业服务内容。由于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于住宅楼的底商,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禁止在居民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经营场所。故本项目住宅楼的底商在招商时禁止引进餐饮、KTV等产生油烟及噪声的项目。但开发商在进行底商招商时须单独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
②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本项目仅负责建设,运营单位入驻前须单独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履行相应的环保审批手续。本评价仅提出一般性的防治措施。社区卫生院运行过程产生一定量的医疗废水,若直接排放将会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发生,医疗站必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消毒操作规程,对要清洗的床单和衣物须首先投加消毒液浸泡消毒,以免医疗废水直接排放导致传染性疾病发生。
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卫生站医疗垃圾产生量相对较低,可与大型医院签订协议,将医疗垃圾纳入卫生站邻近的大型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体系,委托具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大型医院和本项目卫生站的医疗垃圾统一进行清运处置。同时卫生站在经营过程中因落实以下措施:
㈠认真进行初消毒,以免对收集、搬运医疗垃圾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威胁;
㈡对针头进行毁形处理,避免造成搬运人员被扎伤的事故;
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塑料袋或外包装容器盛装医疗垃圾,避免造成医疗废物洒漏,形成二次污染。
(3)小区外部环境影响
以本项目选址周边1km范围为外污染源调查范围。本项目西北侧约860m的小海地供热中心燃煤废气及西北侧700m天津市伸和有限公司的铸造粉尘不会对本项目选址处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项目选址周边的渌水道交通噪声不会对本项目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因此,开发商在售楼时,应明示本项目区外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
4.总量控制
本项目住宅部分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44623t/a,CODCr产生量约85.6t/a,氨氮约7.3t/a,固体废物0t/a。
由于本项目的住宅建设主要用于本市居民住房改善,这些污染物排放量实际上是由居民的迁移带来的,即由市内其它区域转移而来,并非纯粹的增加,区域总量不变。
5.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有: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治理、固体废弃物收集设施以及绿化等,以上措施估算环保投资约为425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0.29%。
6.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表的方式,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周边桂江里、龙博花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公寓、天津市社会实践教育中心、环美公寓、兴锋里居民小区等代表,有效回收调查样本总数50份。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积极支持态度。公众希望通过在施工期加强管理、落实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使施工期影响降至最低。
7.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本项目所属区域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详见选址意见通知书)。选址现状均为空地,没有人工植被,土地裸露较多,景观感觉较荒凉。它的建设改善了当地城市人文景观,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使市民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较适合于居民居住。本项目炊事采用清洁能源,冬季采用集中供热,故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区内生活污水排水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经市政管道排入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同时区内安装中水回用管线,将中水回用于居民冲厕、小区绿化等,节约水资源;区内设备噪声源置于室内并采取减振措施,不会对居民生活构成影响;小区固体废物以分类袋装回收;小区绿化率为40%,提高地区土地利用价值,保持了生态环境;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区外污染源不会对本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各项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根据整体规划,本项目选址处为居住用地,故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施工期和使用期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具备环境可行性。
8.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9.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甜甜
联系电话:23391913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赵 勇
电 话:8767190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起1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