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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站工业区起步区(荣盛路一期、工业区6号路二期、工业区7号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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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为全面推进小站工业区快速发展,满足招商项目需要,推动津南区经济发展,小站镇政府拟投资1780万元人民币建设天津小站工业区起步区(荣盛路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天津小站工业区起步区(工业区6号路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天津小站工业区起步区(工业区7号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项目新建道路3条,全长3733m。工业区6号路二期起点位于盛唐路,终点位于传盛路,道路全长690,双向二车道,规划红线宽度20m,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荣盛路一期起点位于工业区8号路,终点位于工业区1号路,道路全长1783m,双向二车道,规划红线宽度16m,设计车速20km/h,城市支路;工业区7号路:起点位于盛景路,终点位于传盛路,道路全长1260,双向二车道,规划红线宽度18m,设计车速20km/h,城市支路。
本项目除道路工程外,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计划2012年7月完成全部工程。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2.1.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距离施工场地50m以外的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2)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将对施工区域附近声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夜间影响比较显著。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
(3)废水
本项目施工现场没有集中的生活区,没有生活污水排放。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对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及时外运、合理处置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1.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次干路工业区6号路二期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下风向10m以远区域NO2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0.12mg/m3)要求;最不利情况下,NO2浓度在道路两侧40m以远范围内预测点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4mg/m3)要求;支路荣盛路及工业区7号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NO2预测点浓度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0.12mg/m3)要求;最不利情况下,道路下风向20m以远处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4mg/m3)要求。
(2)废水
营运期间水污染源主要为路面径流污水,通过对雨水管网及排放口的合理设置,可避免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根据水平断面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随着道路断面宽度增加,噪声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逐渐加大。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显著,工业区6号路东侧的传字营居住区昼间及夜间噪声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要求。
2.1.3生态环境
本项目工程占地全部为未利用土地,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有关要求进行弃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使弃土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景观具有改善作用。


2.1.4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较小,通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及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1.5社会环境
天津小站工业区起步区(荣盛路一期、工业区6号路二期、工业区7号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周边交通,施工期间给沿线公众的出行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本工程的建设,对小站工业区内部交通和提高园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有效促进小站工业区的建设。
2.2 保护措施
2.2.1 施工期
(1)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防尘、抑尘的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文明施工费用以及相关的施工方案,对运输过程进行扬尘控制;当出现4级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产生施工扬尘的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围档、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轮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预计能够将施工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
(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二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采取低噪声设备、控制夜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
(3)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民定时清运积肥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程产生的不可利用的挖方土、工程弃土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工程弃土堆放场根据有关要求选址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2.2.2营运期
(1)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2)废水治理措施
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在本工程周边区域的项目开发中,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科学数据,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避免交通噪声对公众造成显著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避免路面在运营期不发生因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
2.2.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各提供商品土的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供土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并承担相关的生态恢复工作;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选择采用可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的技术,开挖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并在填方的路堤两侧应尽可能设置挡墙和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2.2.4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为了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运输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建立本地区风险事故的应急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恶劣天气禁止通行等。
2.2.5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可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道路交通高峰,加强管理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或者古树名木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天津小站工业区内部路网、污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本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小站工业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落实了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津南区小站镇政府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1
传真:87671901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7、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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