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纳米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纳米碳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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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华农纳米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3.1亿元,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新建厂房设施,建设年产4000吨纳米碳材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19.20m2,以高纯石墨和硫酸钾为原料,采用脉冲式电极法制备纳米碳,年产4000吨纳米碳材料,纳米碳材料产品分为纳米碳粉及纳米碳溶胶两种形式。
纳米碳材料是纳米增效肥的原材料,纳米增效肥被誉为第三代肥料的雏形,纳米碳材料生产对降低农业生产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农业经济,解决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问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项目主要进行球状纳米碳生产,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及“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主要污染情况
(1)废气:
整个工艺流程无废气排放,为防止纳米碳的流失,会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进行回收,气体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标准。
项目选址下风向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553mg/m3,出现在下风向286m处,在距离最近的环保目蓝领公寓(西北侧1km)的落地浓度为0.000792 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56%,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和在环保目标处的落地浓度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外界环境及环保目标处的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本项目将包装工序采用全自动包装机,包装工序排放的碳黑尘量很小。为避免碳黑尘的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在包装工位设置集气罩,将包装过程排放的少量碳黑尘进行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经过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包装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碳黑尘量极微小,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上清液处理后废水、纳米碳凝胶离心浓缩废水,干燥系统浓缩及上清液处理后的含硫酸钾废水不含有害物质,属于液体钾肥,可作为副产品外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道排放至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是合理的。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区输送泵、减速机等各种旋转机械在运转时发出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不大于75dB(A),这些噪声大部分置于机房或泵房内,并采取消声、隔声措施。根据预测,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影响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干燥工序会有部分纳米碳粉物料随烘干尾气带走,烘干尾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将有部分纳米碳粉溶解在水膜除尘器的水中,形成纳米碳溶胶,这部分纳米碳溶胶品质较差,可作为低品质的纳米碳溶胶产品外卖。
粉碎过程风选尾气及包装过程经集气罩收集的无组织排放气体,经旋风除尘器收集,收集下来的纳米碳粉粉尘返回包装工序。
生活垃圾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农纳米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4、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87671903
传 真:87671903
5、环评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工程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6、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公众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衷心感谢各位公众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