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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第一次信息公示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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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按照天津海河教育园的发展规划,该园区初步计划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2009年天津北洋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先期开展了一期园区的基础设施及7所学校建筑物等的开发建设。目前,园区一期工程基本完工。在此基础上,天津北洋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选址于天津市津南区海河中游南岸,四至范围为:东至幸福河,南至津港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蓟汕高速联络线,北至海河教育园区一期工程用地边界,区域规划面积14.17平方公里。
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共包括道路及桥涵工程、市政配套管网工程、交通场站、绿化与生态环境工程及建设征地五个部分。海河教育园区二期范围内新建道路共19条,总长38.75km。其中:新建主干路3条,总长12.51km;新建次干路9条,总长19.66km;新建支路7条,总长6.58km。新建桥梁20座,涵洞10座。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给水、再生水、排水、热力、燃气、通信、电力和照明工程。园区内还新建2处公交首末站、3处公共停车场以及实施园区内生产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共267万m2。园区内征地拆迁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货币补偿,委托津南区政府实施。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52亿元,计划在2012年2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4年8月完成全部工程。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主要措施
(1)施工环境空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道路和桥梁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河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通过采用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通过采取合理调度施工计划、缩短沥青运输车辆在现场等待时间等防控措施,沥青烟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在排水和清除污泥施工中,恶臭物质产生量较大,对周围环境造成较不利影响。需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尽量缩短时间,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
(2)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尤其要控制夜间施工。
(3)污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经简单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者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施工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者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拉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施工期注意对洪泥河、卫津河及幸福河等河流防护,避免废水进入河道。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河道清淤产生的河道淤泥;交通场站建设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道路、给水、再生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回填剩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工作。
(5)施工期风险
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于受施工方法、组织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环境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各种事故风险。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主要包括施工破坏给水管道,燃气管道等。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施工前进行详细、周密调查,明确现状地下管线走向、埋深等参数,施工前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风险事故。
(6)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对选址周边道路交通负荷会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需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避免工程施工造成对周边公众给排水、电力等破坏;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海河教育园区早日实现,对津南区及天津市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源就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产生汽车尾气,雨、污水泵站异味,垃圾转运站异味以及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汽车尾气。
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不同距离处NO2浓度预测结果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12mg/m3)。最不利情况下近期主干路道路中心线140m以远区域、次干路中心线80m以远区域、支路中心线两侧40m以远区域NO2浓度叠加值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4mg/m3)要求。
雨水泵站和污水泵站内安装离子除臭装置,经除臭装置处理后厂界恶臭气体能达到DB12/-095-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垃圾转运站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处理,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本项目公交场站和停车场车辆露天停靠,尾气呈间断性排放,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
营运期排水主要为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环卫工程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7.38m3/d,2693.7 m3/a。
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处理后,可做达标排放。
运营期冬季含融雪剂的路面径流或者残雪不得排入两侧绿地内,另外在冬季尽量减少融雪盐用量或者使用新型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
(3)噪声
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雨水泵站和污水泵站内泵类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源强75~80 dB(A);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
运营期工程两侧不同距离处交通噪声影响值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通过科学选择绿化植被、采用低噪声路面等防治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等资料以及噪声预测结果,未来沿线进行具体规划时,相关规划部门应划定一定的防噪声控制距离。在防护距离范围内进行详细规划时,不宜规划居民住宅、学校教室、医院病房等敏感目标。
雨水泵站和污水泵站均为地下全封闭结构,水泵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后,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公交首末站及公共停车场合理布局,场站内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环卫工程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9.0t/a。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不可回收的垃圾由市容部门定时清运。
(5)环境风险
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类型为燃气管线阀门法兰及输气管道破裂泄漏天然气。道路运营期间危险品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化学品等危险品泄露,进入水体或者逸散到大气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燃气管线应按照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建设单位在燃气管线敷设和使用期间应做好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道路工程运营期的管理部门应协同地方交通部门、消防、环保等单位联合建立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
2.3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使水土流失有一定增加,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道路交通工程和各项工程的施工区域、施工场料等。弃土由市容管理部门提出处置要求,建设单位予以实施。
本项目绿化及生态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由于耕地减少导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下降。本项目的绿化及生态工程的对区域生态价值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2.4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实施,采取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前提下,工程的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天津市海洋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涉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贝壳堤新桥实验区。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为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 市 津 南 区 总 体 规 划》以及《北洋园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泵站噪声、汽车尾气、雨污水泵站异味、垃圾转运站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在区域内合理规划、采用低噪声路面设计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噪声影响;通过对泵站异味采取有效的处理和防治装置,减少异味排放源强。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建设项目涉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贝壳堤新桥实验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同时根据论证报告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北洋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电话:87671901
传真:87671901
电子邮箱:dzl_20010261@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将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欲详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与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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